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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一个风华正茂的女护士小美(化名)在工作期间突然患了精神病,家人在承受沉痛打击后认为这是工伤,起诉原单位要求赔偿。日前,法院审结了该起劳动争议纠纷。女护士精神分裂
小美今年38岁,是一名护士。2004年2月的一天,小美像往常一样值夜班,第二天早晨交接班时小美已不在值班室,不知去向。到下午一点多钟有人报警,发现小美在几十里外的一个村里,而且有轻生念头,公安局通知医院和家属领回了小美。小美的父亲称小美在值夜班至凌晨时,听见有人撬她值班室门窗,小美开门看到人影后昏倒,醒来后逃出医院。公安局民警因此前往医院实地勘查,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小美所住的值班室门窗有被撬的痕迹。
自那以后,小美逐渐出现言行怪异、幻觉、说话欠条理、心烦、失眠、发呆、生活懒散、情绪低落、对周围事物不感兴趣,总认为自己老公在外另有女人,和老公吵架。经江苏省中医院、南京脑科医院等医院治疗,初步诊断小美患“精神分裂症”。2006年7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小美的病情作出“非因工伤残、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法院:不是工伤2007年,小美办理了退休手续,为退休前的费用及后期的护理等费用与医院协商不成,向海门市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支付各种费用共5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已对小美的病情作出“非因工伤残、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故小美不属法律规定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由于双方的劳动争议已经信访部门调处并得到解决,故双方已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对小美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