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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报考指标生有什么条件、志愿该如何填报、今年在录取上有什么变化……学生家长翘首期待的《南京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昨天正式出台。其中,关于指标生等政策尤其引人关注。记者特别采访了南京市招办有关人士,对政策进行权威解析。
报名篇 5月16日至17日可补报名
具有本市户口的初二、初三年级在校生(含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就读于本市初二、初三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按规定在3月报名完毕。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不得参加报名。区县招生办负责办理本区县考生的报名手续。
初二年级在校生参加中考报名,须交验本人户口簿或有关证明,并交纳规定费用,参加生物和地理考查,考查成绩计入2009年升学总分。①具有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就读的学生,均应通过就读学校到区招生办集体报名。民办初中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在学校所在地的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报市招生办批准后,可异地办理报名手续;②具有市区户口在外市或两县就读的学生,如回市区升学,应凭就读学校证明回户口所在地的区招生办报名。具有两县户口在市区就读的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也可回户口所在地的县招生办报名。具有本市户口、初二年级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应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报名。因故未能按时报名,可在5月16日至17日参加补报名。
初三年级在校生已在2007年参加中考报名,本次报名时须提供初二年级的建档号,并交纳规定费用。因就读学校和户口所在地填报志愿范围不同、需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持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建档号证明,于5月16日至17日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办理转档手续。具有本市户口、初三年级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如未能在2007年报名,应于本次报名时同时补办生物和地理考查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报名的学生,还可在5月16日至17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补报名,但各区县不再为此类考生组织体检、体育考查和英语口语等级测试。
另外,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报名,年龄原则上限在18周岁以内(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过渡期内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临时居住地报名(凭拆迁证明和街道、乡镇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