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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扬子晚报据江南都市报报道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男子张万新起贪心、怂恿他人共同抢劫南昌县富姐吴某并杀人灭口,日前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22岁的张万新是南昌县人。早在几年前,张万新曾在南昌县广福镇开过一家修理店,隔壁是一家京九加油站,女老板姓吴,得知吴某资产上千万,老公在外地经商。2006年11月,张万新找到杨某,提出一起抢劫吴某。当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3时许,张万新与杨某一起策划作案过程,对具体作案过程进行了细致分工,并决定向吴某开口要5万到6万元。当晚他们准备好作案工具,并爬入吴某家中取了一把水果刀和吴某二楼的钥匙。当晚,张万新二人在吴某家中楼梯口关掉了用电开关,想等吴某下楼查看情况时作案,不料吴某并没有下楼,张万新二人在等候良久后只得离开。几天后,张万新再次找到杨某,但杨某表示害怕不再参与。
2006年12月23日,张万新独自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吴某家,进入二楼设下埋伏。当晚吴某回家,张万新从后面勒住吴某脖子将其拉倒在地,持刀对吴某进行威胁,让其打电话叫人送五六万元现金过来。吴某一再表示没钱,张万新寻找未得恼羞成怒,用腰带将吴某勒死,抢得吴某一部高档手机后逃离了现场,经过估价手机价值4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