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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浙江温州平阳郑思维故意杀人案8日公开宣判,温州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思维死刑,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王某亲属525661.30元。 法院查明,郑思维原系平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2004年,被害人王某认识妇女韩某,后两人发展成婚外情人关系。2006年下半年,郑思维与韩某相识后,两人联系密切,关系暧昧。2007年3月左右,王某发现郑思维与韩某之间的关系。2007年4月18日,王某约见郑思维商量解决他们与韩某之间的问题。当晚8时许,郑思维驾驶警车到平阳县昆阳镇一咖啡吧与王某见面,两人商量未果,决定到平阳县鳌江镇找韩某商量。郑思维借口酒后不能开车,坐到副驾驶座上,将警车交给王某驾驶。然后,郑乘王不备,用凶器将王打死。 接着,郑开车将王的尸体运往鳌江镇墨城圣菜池距山顶停车场600米的山路边,脱光王某的衣裤,将其裸尸埋在山路右侧的山坡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