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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香港土地匮乏,发展压力与日俱增,自然环境因而面对不少威胁。政府透过规划机制,加强自然保育,借着在法定图则上订出合适的土地用途地带,以及采取强制行动,保护自然环境,免受不适当的发展所影响。
有关的用途地带包括:
·“自然保育区”:旨在保留现有的自然特色和乡郊用途。例如米埔沼泽区附近的后海湾湿地保育区。
·“海岸保护区”:香港设立了4个海岸公园及1个海岸保护区,总面积为2,430公顷,以作保育、康乐、教育和科学研究用途。其中包括风景优美的海岸和海景,以及多种有趣的海洋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
·“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旨在保育和保护具有极高科学价值的动植物生态环境,例如为保育沙螺洞罕有的蜻蜓、淡水鱼类和两栖动物而于有关的法定图则所定的“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 ·“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是政府根据《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条例》而制定的,目的是保育风景区的环境,并在区内提供一些对环境不构成太大影响的康乐设施,供市民享用。大榄郊野公园、沙洲及龙鼓洲海岸公园均属此类公园。
现时覆盖全香港的郊野公园约占全港土地面积40%。被规划作保育及绿化用途的土地亦接近19%,自然保育亦为市民提供更多欣赏及接近自然环境的机会。
环境保护
香港所面对的环境挑战,跟许多其它工业国家一样:空气污染、污水、噪音、废物及人口增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控制、改善污染情况。
香港于1980年代开始推行环评程序,由政府带头评估公共工程项目。1990年代,环评逐渐普及。政府于1998年执行的《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规定公共及私人的指定工程项目须进行法定的环境影响评估。该条例的特点之一是让公众参与,市民可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发表意见。迄今,已批准超过100多宗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粤港合作
粤港两地于1990年开始携手合作处理跨界环境污染,双方在1995年针对深圳河防洪工程完成了首宗联合环境影响评估。为了促进双方合作,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在2000年成立。
为改善香港及区域性空气质素,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在2002年4月达成共识,双方会尽最大努力,在2010年或之前把区域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以1997年为参照基准,分别减少40%、20%、55%及55%。
2005年11月,成功建立粤港珠江三角洲区空气监控网络,每日向两地市民发布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指数。双方于2007年初推行《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减少整个区内的空气污染物排放。在改善水质方面,两地共同推进《后海湾(深圳湾)水污染控制联合实施方案》,现正研究控制后海湾(深圳湾)水污染所需的增补措施和进一步联合行动。
改善水质 净化海港
香港致力改善水质。环保署定下了周全的计划,在三方面采取行动:针对污染根源、铺设污水渠和收集及处理污水。这套计划取得优良的成果,
全港41个泳滩中符合水质指标的由1997年26个(63%)增加至2006年的34个(83%)。同时,30条河溪的监测站位中,具“极佳”或“良好”水质的百分率由68%稳步上升至81%,而过去五年来海水水质达标率亦维持于85%以上的高水平。
香港推行的“净化海港计划”是一项庞大基建工程,环绕维多利亚港两岸区域进行污水收集及综合处理,以改善海港的水质。“首期的计划竣工,现时可处理75%排入海港的污水,控制因污水排入维多利亚港而导致海水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处理排入海港余下25%未经处理的污水及使维港回复天然洁净的面貌则是“净化海港计划”
第二期计划的目标。
净化空气 路边空气污染和区域性的烟雾是香港近年面对的两类空气污染问题。路边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柴油车辆的废气;而区域性的烟雾问题则是由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车辆、工业及发电厂排放的污染物引起。
由于近年香港实施多项减排措施,与1997年比较,香港在2005年产生的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分别减少15%、36%和26%。
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推行了一项全面的车辆废气管制计划,目标是在2005年把车辆的悬浮粒子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低80%及30%,措施包括把车用燃料规格收紧至欧盟IV水平;实施欧盟IV期废气排放标准;完成石油气的士及公共小巴资助更换计划,接近全部的士及超过一半公共小巴已更换为石油气车辆;为旧型柴油车辆装设废气消减装置;加强检验车辆废气及检控喷黑烟的车辆;及推广妥善的车辆维修和环保的驾驶习惯。
绿化政策
香港的绿化政策是致力广种花草树木,并加以妥善护理和保育,借藉以提高居住环境的质素。当前的目标是要增加市区的绿化地带、美化现有绿化区、并在规划及发展公共工程项目时,尽量争取绿化的机会。过去十年,共种植一千八百多万棵乔木。在2006至2007财政年度,种植约10,439,600棵各类植物(包括乔木、灌木和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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