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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昨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将重击开发商囤地拉高房价行为。
加大楼市供应,土地亟待集约利用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通知》的最大意义在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此前出台的都是零散的政策,比如对囤地的打击、对违规用地的打击等等。但这一次,从城镇土地到农村土地,从房地产开发用地到工业用地,覆盖范围非常广,对土地利用规划也予以明确,非常具体。
张辉说,“十一五”期间,土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商品房供应量要增加,土地供应就必然要放大,但仅凭增加土地供应量来加大楼市供给并不现实。可以看到的是,当前土地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土地集约利用的空间很大,比如就完全可以通过容积率的提高来放大供应量。所以,国务院下发《通知》,是切合国情所必须采取的举措。
调控信号强烈,挤占和垄断土地资源难了
权威资料显示,包括碧桂园在内的一批房地产企业土地储备量巨大,像碧桂园4500万平方米,已成为全国的“地主”。
上市房企以卖房获取的丰厚利润加上上市融资和银行支持等,获取了大量土地资源,巨量土地反过来又让开发商在股市更具资金吸附力,同时也可以吸引银行继续信贷支持,从而加快以后的拿地节奏,再把更多的土地圈进来。这种大批量的圈地循环,就是在垄断有限的民生资源,实质是哄抬地价进而哄抬房价。
南京东凯置地总经理包天雷认为,国务院《通知》的出台,调控信号非常强烈,对开发商囤地行为是一个重击,必将促使开发商加速开发,也将促使房地产企业加速洗牌。
国务院《通知》刚刚下发,“地产老大”万科集团就向各分公司转发了这份《通知》。开发商对于土地新政的敏感和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南京万科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万科目前确有1600万平方米的土地在手,但在2008年将有1000万平方米开工。这位人士以万科在宁开发项目为例,说明万科绝不会囤地的经营策略:“我们在南京现有4个项目,除光明城市外,其他3个项目的土地都是在去年拿的,并且都是在1年不到的时间开工,今年上半年都将销售。”
新政有赖执行力,预期效果待观察
南京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系黄贤金教授昨向记者表示:“从理论上讲,国务院的《通知》将有利于促进土地开发。但政策能不能直接发挥作用,还要看地方政府能否推进下去。因为其调控目标是有差异的。所以,政策的预期效果还有待观察。”
黄贤金认为,《通知》中提出的“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的规定,是个全新提法,这主要是针对一些开发商炒地皮、将土地“待价而沽”的行为做出的规定。但是这里面也涉及到不少问题:闲置土地地价的评估,它到底涨了多少、由谁去评估、如果评估出来地价降了怎么征收增值地价?这些都需要出台细则予以规定。
张辉也表示,此次土地调控政策能否起效,关键看两点:一是执行细则的出台,以及是否能真正执行;二是对“闲置”的认定,还需更明晰的规定。过去,由于对闲置行为定性不准,致使大部分开发商游移在非法与合法之间,助长了囤地行为。
[链接]南京两年收回闲置土地7000多亩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国土局获悉,该市现规定:1年内动工面积不超过三分之一或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的地块,将被视为闲置土地,可依法收回。对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收取违约金、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挂牌出让的土地,按每年不超过土地出让金的20%计征,其中工业用地按15%计征,经营性用地和其他用地按10%计征。
这两年,南京不断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查力度。2005年收回2239亩;2006年累计收取土地闲置费800万元,收回闲置土地5000亩;2007年又加大对已出让土地的后期跟踪管理力度,近期还将公布对新增闲置地块的处理结果。该市土地利用管理处人士表示,将按《通知》要求,结合南京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执行办法。
南京去年计划出让865公顷经营性用地,后来又追加了100公顷普通住宅用地,其中不乏金地板桥地块、招商仙林地块这样的“巨无霸”地块。如何促使出让的土地尽快开发,是供需关系是否平衡的关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