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频频“翻倒”江苏,且重大事故多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安监局获悉,公安部颁布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日起开始实施。未取得许可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而且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将被限速行驶。
今年上半年,江苏由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较多。其中3月29日晚6时50分,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一辆载有40.44吨液氯的山东籍槽罐车发生侧翻,槽罐内液氯泄漏,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350多人受伤住院,而且殃及一万多头牲畜家禽,是近年来最严重的危化品事故。虽然该事故最终调查处理结果尚未“出炉”,但省安监局有关人士昨日介绍,该车不但没有《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连必备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也是过期的。
从明天起,这种无证购买和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办法》规定,未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安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多发的最主要原因。《办法》规定: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在不超过限速标志的前提下,在高速公路上不低于每小时70公里、不高于每小时90公里行驶,在其他道路上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