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近日,扬州市劳动局、总工会、经贸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活动,以此形式促进企业尊重职工合法权益,履行法律义务。
据了解,企业首先须经过职代会评议,职工对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才可报名参加该评比。评比标准共为10大项,包括劳动合同制度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工会、职代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实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决定机制,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重视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本年度内无劳动监察处罚案件,财务管理清晰,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下岗职工,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等。获评企业可在吸引人才方面获得一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