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每天早晨各报新鲜出炉,新闻铺天盖地;“龙虎新闻中心媒体扫描”精挑细选,为您送上每份报纸当日精华——小编遍观今日28版的《扬子晚报》,16版一条题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回归社会”》的报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该报记者冯佳妮的报道——
明年元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企业职工退休以后,管理服务与原企业分离,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目前,南京市劳动局企保中心正在讨论有关实施细则。
据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参加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及养老保险由省直管的驻宁企业的退休人员。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后,由街道、社区负责以下服务工作:配合经办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负责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对高龄、特困、鳏寡孤独、重病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殡葬服务等。
《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需经费,在一定时期内仍由企业负担,划拨标准为:明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500元,1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000元;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由个人减半承担。
今后,破产、关闭企业在资产清算时,必须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纳入资产变现的清偿范围,改制企业改制时必须将企业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一次性向市养老保险统筹退管中心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