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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每天早晨各报新鲜出炉,新闻铺天盖地;“龙虎新闻中心媒体扫描”精挑细选,为您送上每份报纸当日精华——小编遍观今日的《都市文化报》,A2版一条题为《"咨询公司"的灰色生意》的报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该报记者杨冰莹的报道——
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做山楂糕生意的刘志道(化名),2002年底改行注册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专门搜集被电视台曝光的单位或部门违法违规的图像资料,然后转卖给被曝光者,从而帮助那些遭到舆论监督的人设法逃避政府职能机构的查处。
刘志道称其为“危机公关”。
如今这项隐蔽性很强的“咨询公司”业务,在利益的驱动下,竞争越来越激烈
恐吓“造就”了一家公司
刘志道是土生土长的河南开封人,他名片上的头衔是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该公司是四年前登记注册的。
“本公司为企业及其相关人士提供危机公关策略以及解决方案的互动平台,以河南为中心,聚集了公关界精英人士,为中国企业提供危机公关服务。本公司拥有强大的媒体支持,以服务企业危机公关为整体目标,提供专业性的危机公关研讨沙龙、专业论坛、企业考察、培训咨询等服务,建立一个公关精英沟通交流的高品质平台,共享智慧资源,为企业创造转危为安的局面。”
这是刘志道公司的简介。
创办信息咨询公司其实纯属偶然的灵光闪现。今年32岁的刘志道,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为了自食其力,他跟父亲要了一万块钱,办起一间小型山楂糕加工厂。河南开封的山楂糕很有名气,虽然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但因为当地原料价格相对低廉,所以做山楂糕的利润还算不错。
只可惜刘志道是小本生意,三年干下来,除了吃喝等正常开销,他总共才净赚到两万来块钱。2001年,刘志道谈了女朋友后收支迅速失去平衡,这令他有了危机感,于是,刘志道开始铤而走险,在山楂糕的原料上做起了手脚,先是减少山楂比例,用山芋淀粉替代,后来干脆在山芋淀粉中掺入食品添加剂和甜味色素。
半年过后,有客户找上门来,声称山楂糕有假,要刘志道赔偿损失,并说如果他被举报,工商局不但要把他罚得倾家荡产,而且还可能送他去坐牢。
好说歹说,刘志道拿出了2000块了结此事。刘志道突然就有了一个念头:开封做假冒山楂糕的又不是我一家,你小子能讹我,我干嘛不能讹别人呢?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刘志道关掉了加工厂,每天在街上游荡,一旦发现假货,就按照包装上印的地址给对方打电话。这类电话他前后打过几十个,除了山楂糕,还有诸如酿醋或果汁加工厂之类的小作坊。只是每次刘志道向对方开口索价时,不仅全都遭到拒绝,有时还反被对方恐吓威胁:“如果你胆敢举报,当心点!”
头脑灵光的刘志道并没有服输,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之后,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和角色上的先天不足,才是导致眼界受限,信息不畅的关键。2002年,经过一番筹划,刘志道注册成立了一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决意在新的起点上,开拓商机无限的“信息产业”。
第一次得手赚了5000块
刘志道的公司从2002年底开张至今,连家人在内,就只有四个员工。刘志道既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还是信息咨询员。每天晚上7点钟,刘志道和他的员工们就守在电视机前看“新闻联播”,和随后播出的河南卫视新闻,只要节目播出批评报道,他马上录制下来,并于当晚上网查询被批评单位的详细背景资料,第二天,再电话联系受到舆论监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告知对方,自己可以有偿提供录像资料或者光碟。
公司开业的头一个星期,刘志道瞄准了两单生意。
一次是河南卫视报道的三门峡市某农药厂排放的废水中氯苯含量超标,严重污染了河道,致使当地群众癌病发生率大幅增加。农药厂是一家刚刚改制不久的企业,新闻播出后,立即有人电话告知了农药厂老板。
此事非同小可,农药厂老板连夜派人将那条极其隐蔽的排污管道封堵深埋,其目的就是要赶在环保部门来检查前销毁证据。侥幸心理是一个非常折磨人的过程,忙活到半夜,大家不约而同都把怨气集中到举报者身上。农药厂老板甚至发狠:一旦知道是谁吃里扒外,绝不轻易放过。
第二天一大早,刚刚才过上班时间,农药厂办公桌上的电话就骤然响起,这个电话并非环保部门打来的,而是河南某信息咨询公司的董事长刘志道。谈话直奔主题,刘志道说他手上有河南卫视新闻节目录像带,你们如果需要,“麦道”公司可以转让。正想查证举报者的农药厂老板让刘志道开个价,结果双方以5000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条件成交。
另一次的对象是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环科院的院长是位海归博士后,在他的努力倡导下,省政府拨款412万元,由院里率先在国内建成了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也许是想尽快将科研成果转化,环科院在尚未获得资质的情况下,超范围承接了一条高速公路的环评项目。此事经举报后,被国家环保总局通报批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随后予以报道。
第二天,刘志道联系上了海归博士后,开出1万元的价格转让录像带。虽然环保总局的通报批评和“新闻联播”的舆论监督给博士后带来了巨大压力,但他还是拒绝了这桩“信息”交易。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博士后认为,犯错误被批评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认识错误,并且自觉地纠正错误。
灰色生意的法律问题
信息咨询公司目前的市场竞争已经越来越激烈。据刘志道说,他刚刚注册公司的初期,信息交易的成功率接近百分之五十,对方在购买他提供的信息时,因为可以拿到正规发票,只要价格合适,成交的可能性往往比较高。而现在,全国各地许多城市都有了类似的信息公司,大家除了盯着中央电视台外,分散在各地的公司更是把目标锁定在本地区,现在,他的公司交易成功的比例已经大大降低了。
对于记者提出的关于此类“信息咨询”是否存在敲诈的嫌疑,刘志道非常坚决地作出否定。他说,这是一种危机公关,是公平的透明度很高的信息资源交易,被新闻媒体监督的单位,一般来讲都希望得到新闻事实的图像,他们一旦错过电视播出时间,再想获得图像的途径只有两种方式,一是跟新闻机构协商,但这条路通常很难走通,除了批评者和被批评者之间存在对立因素外,新闻机构即使同意提供,也要实行有偿转让,而且价格并不比信息咨询公司低。
既然这条路不畅,那么出售信息就给专业公司提供了市场空间。刘志道说,新闻是属于社会共享的一种信息资源,经过我们的收集整理,然后转化为有价商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都很清楚,谁也甭想获得免费午餐,因此,在相互都能接受的价格基础上出售这类信息就不存在什么敲诈嫌疑。至于被批评单位购买了图像资料后,会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刘志道则明确表示,这不属于信息咨询业务控制的范畴。
刘志道显然也不知道“著作权法”。他根本没考虑到自己的行为是否侵权,当本报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他理直气壮地反驳说,如果我侵权,为什么工商部门不来查找?记者注意到,刘志道对版权、对查处机关明显一无所知。而事实上,由于“著作权法”写明“时事新闻”不适用于该法律,刘志道利用新闻卖钱是否涉嫌违法,有关法律人士表示不好说。
记者随后又分别电话采访了上海东方卫视和江苏卫视新闻栏目的相关负责人,他们认为信息咨询公司除了涉嫌侵权外,还有可能对正常的舆论监督造成负面影响。新闻单位不是政府职能机构,在采访过程中只能尽最大努力报道新闻事实,而被监督对象一旦掌握了具体的报道真相,就可能采取措施,快速销毁或隐匿被监督的新闻事实,这将会给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带来难度。
据刘志道透露,目前国内像这类信息公司已为数不少,由于业务基本上都是单线交易,所以比较隐蔽。但只要咨询一下被舆论监督过的单位,他们肯定会告诉你,问题一经曝光,信息咨询公司的电话就会接二连三地打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