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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每天早晨各报新鲜出炉,新闻铺天盖地;“龙虎新闻中心媒体扫描”精挑细选,为您送上每份报纸当日精华——小编遍观今日的《都市文化报》,A2版一条题为《保卫“二奶”》的报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该报记者王彬的报道——
有句戏言:“在北京街头,扔10块砖头,5块会砸在行色匆匆出没于写字楼的白领头上。”
事实上,像郑百春这样一个被划入白领圈的中年北京男子本也不该吸引太多人的注意。但是,这位北京君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主任却得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称呼———“二奶”律师———而且,因为这他还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
建网
“二奶”,最大众的理解,可以是“情人”或者“情妇”。
但显然,律师郑百春要有自己更准确的定义:“就是已婚男人包养的未婚女性。或者是被男人包养的未婚女性,或者是有相对稳定的性生活,因为他们是相对稳定的。”这个定义事实上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标准———以男方支付的钱财为主要生活来源———在郑百春看来,只要符合这一标准就是“二奶”,因为“‘二奶’一般都在家待着,即使偶尔上班,工资也是无所谓的。”
不过,无论如何,“二奶”在中国都不是个讨人喜欢的称谓,一个律师和这样的称谓挂上钩,自然也不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我很不喜欢这个称呼。”郑百春并不讳言在这场“保卫战”中自己的尴尬。
但这事却不能埋怨别人———郑百春在今年6月19日的一项举动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这一天,郑百春开通了“二奶维权网”———一个专门为“二奶”群体提供法律支援的网站。上面不但详细罗列了相关的法律条款,还有一些“二奶”的维权故事。
事情本来进行的很低调,网站没有正式的办公室,所有的事情都在他位于北京天通苑小区的家中完成,不仅朋友、同事都没告诉,连他自己的妻子都被瞒得死死的。
但此后事情的发展却显然出乎郑百春的预料,“根本没有想那么多,就想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东西,有社会意义也能给自己带来业务。谁知道还能出名。”郑百春对记者说出了这样满是自嘲意味的话。
官司
事实上,网站建了半年,人气一直不温不火。直到两个多月后,郑百春才接到了期待中的第一笔“二奶”业务。
这位客户姓周,来自云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死马当活马医才找到了郑百春。
周女士曾是一名漂亮的女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当地某单位工作,上司林先生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尽管他已经有了妻子女儿。
林先生不仅利用了手中的权势,还信誓旦旦向她许诺会与妻子离婚。周女士接受了他,以为这就是自己命中的“真命天子“。为了和林先生在一起,周女士辞掉了工作,而且不久就怀孕了。谁知,林先生得知后,矢口否认孩子与自己有关。
这个无耻的说法让周女士很气愤,尽管家里人百般劝说,但她还是生下了一个女孩,以此证明对方的过错。
但林先生并不承认自己与女孩的父女关系,今年孩子已经长到13岁了,他却从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而周女士没有工作,养活自己和女儿已经举步维艰。
“我把自己的悲惨遭遇告诉郑律师,还有林先生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比如他曾经接受性贿赂,身为国家干部偷着超生等,希望郑律师可以帮助我。”无意中发现了“二奶维权网”的周女士根本不敢期望太多。
但是,郑百春却很兴奋,毕竟这是第一笔生意。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被抚养的权利。他要帮周女士的女儿维权,同时还要把林先生的其他违法行为整理出来。如果林先生拒绝抚养私生女,他就要以公民的身份起诉林先生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终,林先生要求私下解决,同意支付周女士及其女的每月250元基本生活费。
接下来的两个月的时间,郑百春又接连帮助其她3位“二奶”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尽管网站依旧不温不火,但这4单生意却引起了一些媒体的注意。“维护‘二奶’的合法权益不等于支持女人当‘二奶’,需要维权的‘二奶’属于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利应当得到法律保护。”郑百春也对这些媒体发出了自己的感言。
可是,正因为这句话,却引起了一场争论。
争论
“‘二奶’是弱势群体,那民工算什么?”一家报纸登出了评论文章,批判郑百春选错了关怀的对象,有炒作的嫌疑。
事实上,不管郑百春创办“二奶维权网”的理由多么充分,大部分人仍认为他不应该为“二奶”维权。在他的网站上,有超过一半的过客言辞激烈地提出了反对意见。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对于“二奶”,社会舆论一边倒地予以谴责。
有一次郑百春为一位“二奶”调解时,男方的妻子召集了全家人,当着郑百春和众人的面把“二奶”抓住并抽打,然后拽着她的衣服,扬言要整死她,而围观的人群无一不为这样的举动叫好。
郑百春至今依然感觉悲哀:“‘二奶’违法,但打人和恐吓难道就不违法?就值得提倡吗?”
“实际上就是以暴制暴。‘二奶’的存在是非法的,但用非法的手段来对待‘二奶’也是不道德的。”
但事实上,除了记者,很少有人能耐心听完这位律师的解释。
四川省曾发生过一起“二奶告大奶财产纠纷案”:男人死后留下一份遗嘱,表示将他的全部财产连同抚恤金一起赠送给与他同居数年并有一个4岁孩子的女子,而且自己的骨灰由该女子负责安葬。该女子凭遗嘱向法院起诉,要求死者的妻子将财产交还给她。
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开庭时听众多达1500多人,原告遭到群众的围攻谩骂,以至于在后面的3次开庭中被迫缺席。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2700元由原告负担。判决宣告后,听众席上一片掌声。此案被编进了《人民法院案例选》。
郑百春说:“审判的程序和最后的结果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却博得人们的大声叫好。法院不认定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死者与同居女子生育的孩子的权利被漠视。这种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案件,本应不公开审理,但是法院反而把宣判放在当地最大的剧场进行,作秀的成分远远超出了审判的成分。”
“法律已经退位,道德成为主持者。”他叹息道。
道德
中国历来有着道德审判的传统,古代处死“奸夫”、“淫妇”被视为天经地义。
去年6月,一群在温州打工的贵州民工,为“惩罚”族内通奸者,居然动用“家法”和私刑,以“正义”的名义,将“男犯”乱刀砍死,重写了古代中国伦理史的黑暗一页。
郑百春对此颇有感慨,他说:“‘二奶’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但将道德的因素带入法律是不公平的。不论一个女人是否为‘二奶’,她的一些权利都是与生俱来的,包括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住宅不受侵犯等,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享有。”
这样的法律常识不难理解,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法律专家都对郑百春表示了支持,但郑百春还是没有显得理直气壮。
早在2005年,“二奶维权网”的准备工作就已经完成了,但是一直拖了一年的时间。网站成立后也没有做任何的宣传和推广,除了助手、同事,就连同学、亲戚朋友都被隐瞒。
郑百春说:“我曾经尝试着问妻子对‘二奶’的看法,一次我试探着提到对‘二奶’挨打的看法,妻子立刻说她们破坏别人家庭,活该挨打。我不愿意让家人知道这个事情,毕竟改变想法很困难。”郑百春的家人仍不知道他开办“二奶维权网”的事情。
“很简单,这种压力来自道德。”郑百春解释说。
“我有个大学同学知道我办了这个网站,他说你为什么为‘二奶’说话?你的道德哪里去了?他非常不理解。我另外一个女同学前几天给我发短信,嘲弄我说老同学你的‘二奶’维权维得怎么样了?她的老公也被‘二奶’抢去了。所以,我觉得现在有点孤单有点累。”
孤狼
郑百春有个颇有深意的网名,“孤狼”,寓意自己即便是孤独也要坚持下去,发出自己的呐喊。
在他位于天通苑的家中,卧室里的3台电脑每天都在忙碌,注册域名、制作网页都是在这里完成的。此后,每天都增加内容,一些“二奶”也把自己的经历写了出来,警醒后人。目前登录网站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两万人。
郑百春说:“别人叫我‘二奶’律师,挺冤枉,我也没想到会做这样的事。”
郑百春本来对于“二奶”并没有太多的研究,因为工作的关系,他曾遇到几起因为自己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选择跳楼、自杀的案例,受害者都是“二奶”。但这并没有引起他更多的关注,他说,当时自己的观点和社会主流是一致的,“她们爱慕钱财,咎由自取,我当时对‘二奶’是很不屑。”
但不久后,一个偶然的事情改变了郑百春的看法。他接触了一个女士,尽管她的身份是“二奶”,但这个女士的行为让郑百春深受感动:她的情人身患绝症,家人不愿意照顾他,但这位女士一直在医院陪护自己的情人,直到他离开人世。医院的护士们对她嗤之以鼻,但日子长了,大家也慢慢被她的执着打动,几乎忘了她“二奶”的身份。后来情人临死前立遗嘱要把房子赠予女士。为了证明自己不图钱,她撕掉了遗嘱。
“对这样的女性不能简单的谴责,我被她深深地打动了。”郑百春说,“我当时各种复杂的情感交织在一起,‘二奶’同样享有公民的人身权,不能因为社会道德因素忽视‘二奶’作为公民的法律权利。”
郑百春说:“因为我是个律师,我希望让她们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另外这也是符合时代潮流的商机,中国‘二奶’这个群体不是小数。”
于是他开办了这个维权网,成为与道德力量博弈的一只“孤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