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每天早晨各报新鲜出炉,新闻铺天盖地;“龙虎新闻中心媒体扫描”精挑细选,为您送上每份报纸当日精华——小编遍观今日48版的《扬子晚报》,A7版一条题为《学生失信影响找工作》的报道值得向您推荐。以下就是该报记者马燕、孙为立的报道——
昨日,本报独家报道从今年开始助学贷款不还、保险公司可以赔付这一重要信息,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上海、陕西等省市教育厅纷纷致电江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要求上门“取经”,为推广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省内第一个银保“结盟”也于昨日签约,省信用办强调失信大学生铁定找工作困难……昨日,本报记者继续走访省教育厅、省信用办及有关银行、保险公司,就广大学子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采访。
进展:
学贷第一险昨日推出
昨日,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华安财产保险江苏分公司“助学贷款保险合作签字仪式”在南京举行。业内人士评价,如果说前日《办法》出台,是政府层面为“信用保险助学贷款”搭建平台,那么中行和华安昨日“联姻”,则堪称“助学贷款保险”在我省企业合作层面的第一步,意味着《办法》进入实质性进展阶段。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沈锋介绍,该行2004年中标独家承办我省包括南大、东大等10所部属高校的助学贷款业务;同时也在我省一些省属高校中开办助学贷款。困扰他们的问题之一就是助学贷款风险较大,虽然目前看不良率只有2%,但申请贷款的学生大多还在读大一和大二,等过几年他们的毕业高峰到来,不良率估计会上升。与华安合作后,由保险公司去负责催收欠款,并为还不上贷款的学生“买单”,解决了银行的“后顾之忧”。
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学贷险部负责人陈加丰告诉记者,其实早在7月份江苏市场就有了“学贷险”,但就像昨日本报记者采访分析的原因,发放一直不理想。
《办法》出台令“学贷险”名正言顺,并且明确了10%的省属院校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可用于保费支出,极大加快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进度。他们现在跟省中行的签约属于“省对省”银保合作,将来在我省地市还会开展当地“市对市”合作,力争将“学贷险”覆盖到全部有需求的高校,以实现该公司设计这款产品的理想——“只要考取江苏高校,就不会因贫困而失学”。
特例:
三情形保险公司买单
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学贷险部负责人陈加丰介绍,根据该公司原有条款,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的,由保险公司替学生“买单”:
一,借款学生身故,包括被法院宣告死亡;二,借款学生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三,借款学生连续12个月未完全履行还款业务。在实际操作中,江苏分公司将第三条的“12个月”改为“3个月”,进一步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举例来说,大学生小贾连续3个月没有给银行还助学贷款,那么保险公司会同步开展两项工作:1,先替小贾还这3个月的欠款;2,调查小贾为啥没有还贷。如经调查小贾“身故”或“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那保险公司就会把小贾所有欠银行的本息一次性还清。如果小贾不属于这两种情况,而是故意赖着不还,那保险公司会进行追债;如果小贾还是不还,那将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并依照民事纠纷起诉程序,由保险公司将其告上法庭。一句话,对欠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保险公司肯定会“追查到底”,但也不会乱冤枉人。
后果:
学生失信影响找工作
记者注意到,此次《办法》的联合发文部门还包括省信用办。此举又有何深意?江苏省政府信用办副主任程友华昨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确实是我省首次将信用管理部门纳入助学贷款“工程”中来,用意就在发挥信用的威慑力。上月,我省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正式开通(本报10月14日有相关报道),已实现数据共享的12个厅局中,就包括省教育厅。省信用办与省教育厅合作的“大学生个人征信系统规划”也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很快就将出台。程副主任强调,规划中肯定会规定:故意不还助学贷款的失信大学生,找工作将受影响。其它一些个人行为也会被“牵连”,比如办保险、办贷款……《办法》引入了保险机构,加强了信用管理,等于扫清了旧助学贷款模式的一些障碍,这非常有必要,会令更多贫困学生受惠。
疑问:
10%补偿金能否全作保费
“学贷险”是一款对银行、保险、学生而言都有利的产品。《办法》也明确了我省的10%风险补偿金可作为保费支出。但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银行并不一定愿把10%全拿来付保费。首先,我省有的高校提供的风险补偿金不足10%——现在我省既有省属院校也有部属院校,给银行的风险补偿金也不同——部属院校一共是6%,省属院校是10%。前日出台的《办法》适用于省属院校,但不适用于部属院校。这里面就还有一些资金缺口。其次,银行拿到10%的补偿,也不见得乐于全拿来付保费。因为助学贷款笔数多、但每笔金额小,成本较大。比如说银行放贷一个亿和放贷4000元所需要的手续是一样的。作为企业,银行也要“留够”自己的。因此,我省业内人士分析,下一步银行与保险公司很可能会就“学贷险”的“保险费率”进行“讨价还价”。
反响:
高校不用再扣毕业证
以往,为让那些故意欠债不还的大学生还款,我省一些高校迫不得已,曾经采取过扣押学生毕业证等“粗放式”做法。昨天,记者在采访部分高校的学工处长时,他们表示,其实以前扣证也是逼不得已。不扣证,学生不还贷,银行就可能减少放贷金额,那么下一届新生的贷款就成了问题;扣证吧,学生因此而影响就业,学校也感觉不妥。办法出台后就不用再去扣证了,不过也有学工处长表示,目前办法只是说保险贷款只是助学贷款的一种形式,银行是否选择全面推广也是一个问题。
省中行个金部副总经理沈锋则告诉记者,该行是2004年大规模介入助学贷款的,在具体业务中还没有看到合作高校有类似做法。但他知道早几年其他银行的合作方曾这样做过。客观原因包括:一、大学生信用意识淡漠。很多学生都是从小学、初中、大学一路读上来,没怎么走向社会参加经济活动,对失信的危害感受不深;二、当时个人征信系统还不完善,一些大学生毕业回到原籍或去其他省份就业后追查比较困难;三、对大学生失信的惩罚机制也不健全。因此一旦某高校助学贷款不良率太高,高校怕再从银行贷款困难,就只得采取这些“粗放式”手段。这实际是“黄鼠狼偷鸡”后“亡羊补牢”式的“下下策”。眼下高校和社会各界迫切要做的,是提升大学生的信用意识。比如该行现在已经在拜访南大、东大等合作伙伴,给学生定期开展讲座,用典型案例和负面教材来加深学生印象,帮助他们形成“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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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将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各个高校将建立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据介绍,该中心为常设机构,由校级领导直接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原则上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按10%比例提取的经费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