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根据规定,高温作业工人享受高温费,全年按4个月计发。时下南京进入高温季节,部分劳动者投诉拿不到高温费却屡遭不受理。记者采访中获悉,虽然有相关明文规定,却没有一个部门监管。
建筑民工:17年没拿过高温费
赵海是四川德阳地区来宁的建筑工人,在南京打工足足17个年头,一直没有享受过什么高温费或是清凉饮料费,也只有在有领导慰问或是视察时获得片刻的休息。早几年,赵海通过媒体报道了解到,高温户外作业单位应该支付高温费,就找到施工企业,可对方称没这么回事。后来赵海和工友们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得到的答复都是单位应该支付高温补贴,可就是没有一个部门受理投诉,也就得不到解决。
施工企业:没接到这样的文件
据了解,2004年南京市财政部门发文,该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夏季清凉饮料费开支标准调整如下: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虽然有明文规定,可一些施工单位对此并不了解,也没有接到过相关的文件。浙江一家建筑公司的黄经理告诉记者,到南京来就没有接到这样的文件,而且也没有人提过高温费的事情,也没有部门督管。
三部门:不在管理权限范围
为此,记者先后采访了与高温费发放有关的三个政府部门,可得到答案却是没有管理权限。南京市劳动监察投诉接待部门负责人介绍,高温费、夜班费等属于职工的劳动保护项目,自从安监部门成立后就从劳动部门划归过去,劳动部门也就不再行文处理,并且不再发文对高温费等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可南京市安监局一位负责人却说,虽然劳动保护划归到安监局,可高温费等应当属于职工的福利待遇,仍旧由劳动部门管理。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是专门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部门,该站王站长告诉记者,虽然早年有这些高温费的规定,可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现在建筑单位大多属于民营企业,相关补贴由企业自行解决,政府并没有强制措施,出现投诉等行为,安全站也没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