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昨天,南京市检察院在打击假证件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年来的行动战果,并首次公开宣布“诱捕”属合法化侦查手段。另外,南京市检察院证实,购买假证目前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肯定要酌隋予以相应处罚。
南京市检察院自去年9月份开展打击假文凭、假证件案件专项行动以来,共批准逮捕了184名嫌疑人。行动中发现,南京市的假证“行业”已全面“升级”,除了伪造身份证、假文凭外,还大量涌现出扰乱产权交易约假房产证。同时,含金量颇高的建筑行业被攻破。随着各种建筑工程的上马,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疯狂伪造公司印章,凭此到处拉工程、拉项目。今年1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一名伪造江苏省机械化施工公司印章的嫌疑人,截至到案发肘,他靠着简单的施工队,已经为七幢高楼进行了桩基施工。另外,知识含量高的新兴行业也逐渐被假证贩子侵蚀,今年8月的一次行动中,司法机关抓获了一名贩卖50本假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女嫌疑人。
在新闻发布会上,检察机关披露了一个“隐瞒”许久的消息:早在去年8月,南京公、检、法三机关就已经会签厂《关于假文凭、假证件类犯罪案件如何认定的几点意见》,意见中规定了合法使用“诱捕”侦查手段问题。凡是有证据证明侦查对象有“明确犯意”的,就可以使用“诱捕”这一侦查手段。专项行动负责人解释说,“诱捕”和“诱导犯罪”是两回事,假证案件中没有受害者,买卖双方都是受益者,而且假证案件均为“犯意在先”。在这类案件中采用“诱捕”的侦查手段,不会损害正常的公民利益。今年4月的一次行动中。致使三名制假嫌疑人落网的“客户”,就是一名事先安排好的侦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