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费用可以“报销”了。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其中明确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新政明确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可享受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补贴标准为,比照企业参保方式缴费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但不含个人缴纳部分;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缴费的,则给予2/3的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