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部署,南京市将于2006年4月24日正式启用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并同步实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及出台的《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为确保新、旧规范顺利过渡,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中心4月21日暂停受理赴港澳各类签注一天,4月22日、23日电脑系统升级,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中心停止办理各种业务。
为适应内地与港澳地区人员往来发展的形势,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批、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职责权限及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的申请条件和受理范围,同时推出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新《规范》调整了签注出境有效期和港澳地区逗留期:一是取消14天、1个月和3年的签注,保留签注出境有效期3个月、1年;二是商务签注在港澳停留期一律改为7天;三是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和其他签注的一次、二次出境有效期由3个月延长为1年。同时,新《规范》还取消了遗失证件要求登报声明、60周岁(含)以上或14周岁以下内地居民异地申请港澳旅游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