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强征个税” 南京首月突破百万元

news.longhoo.net  2006-9-9 7:47:37  推荐本稿  短信订阅

  【龙虎网报道】个人住房转让所得按规定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新政执行整整一个月,南京二手房交易征缴个人所得税增收明显。据市房产局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代征点统计:截至8月31日,全市主城区共成交二手房993套,征收个人所得税收104.4万元,同比7月份增长100%。

  新政规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应纳个人所得税;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及时提醒纳税人若故意隐瞒,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于代征点加大对二手房交易过户环节的控管,房产局严格执行交易方必须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或者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过户手续,故杜绝了交易方私下过户的行为。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潘树华 李延辉 陆峰 编辑:陈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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