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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奋斗目标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又快又好发展的主题,突出“富裕、和谐”的导向,坚持率先发展,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构建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和东部城市绿化中心,加速“两个率先”进程;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在更高层次上深入实施富民强市、科教兴市、依法治市、文化南京、绿色南京五大战略;坚持和谐发展,注重以人为本,兼顾各方利益,加快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建设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推动南京经济社会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指导原则:“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认真贯彻以下基本指导原则。
——更加注重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好中求快,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全市综合经济实力。
——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作为经济发展的主线,加快提升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竞争力,大力发展软件等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速形成资源节约型增长模式和消费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更加注重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生产力布局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更加注重增强创新发展活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扩大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集聚和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制度保障。
——更加注重和谐南京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加快富民进程;进一步关注社会公平,保障城乡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奋斗目标:“十一五”时期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2007年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10年取得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阶段性进展,为2012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主要目标是:
——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力争到2010年比“十五”末翻一番,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增长2倍以上;
——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新的转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地利用格局进一步优化;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新的突破,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城乡居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实现较为充分的就业目标,居住、出行等方面条件有较大改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社会发展水平长足进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不断增加,城乡之间、不同收入群体之间获得公共服务的差距逐步缩小;
——城乡统筹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和城市安全良好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谐南京建设取得新突破。
在“十一五”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社会安定和谐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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