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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有效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矛盾,努力实现生态优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增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重点支持资源消耗少、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高增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鼓励和扶持石油化工、钢铁、能源等重点行业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推动各类企业向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转型。科学规划城乡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行为,大力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建立和完善促进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促进节约发展。强化节约意识,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
逐步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深入实施南京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加快构建企业、工业园、城市和社会等多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在石油化工、钢铁、能源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高新开发区、化工园等重点园区内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和示范生态园;完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成若干循环经济示范区。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开发和应用资源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建立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以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循环利用率等指标为基本框架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为构建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制,使南京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居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持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围绕秦淮河、玄武湖等重点水域进行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污水截流、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生态水位调节等水环境治理工程,实现水域功能区达标。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搬迁主城区内污染企业,实施以脱硫工程建设为主的环境空气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城市环境噪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使环境质量达到所属功能区标准。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切实保护自然生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城市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加强水源保护与涵养,加强林地、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把建设“绿色南京”和完善城市生态廊道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绿化产业,基本形成城区园林化、市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的绿化框架体系,到2010年达到国家生态市的主要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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