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恶意透支就是非法占有,为杜绝类似本案事情再次发生,近日,玄武区法院向本案的原告某银行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银行采取措施“堵漏”。
玄武区法院副院长张接受采访时说,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今年2月28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五)》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有上述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说,本案犯罪嫌疑人金一飞骗取他人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已经触犯上述法规,所以法院作出决定,将其移交警方立案侦查。
为防范金融风险,当日,法院又向作为原告的某银行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银行严格审查信用卡申办人的身份和资信情况,申请表一定要申办人本人到场填写并签名,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发行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