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因为不了解新的劳动法规,用人单位频频遭遇劳动者“连环投诉”。记者昨天从雨花台区劳动仲裁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两个用人单位因连环投诉面临倒闭。
陈女士1990年进入南京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去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企业要求陈某调换工作岗位遭到拒绝。该公司因此没给陈某办理合同续签手续,陈某的养老保险也是自己缴纳。今年4月23日,陈某以其单位违反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和未参加社会保险为由,向雨花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补足其工资差额部分并支付低于部分25%的经济赔偿金,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日前,劳动仲裁部门支持陈某的申诉,裁决该公司支付陈某11072.4元。前天,该公司另外十多名员工得知该裁决结果后,集体向仲裁部门提出类似申诉,分别要求公司赔偿1至2万元。面对突如其来的“连环投诉”,经济实力不甚雄厚的该公司难以负担高额赔偿金,向劳动仲裁部门“喊冤”:公司并不知道最低工资标准已调高,社会保险费用则是陈某自己要求不用公司缴纳,更没想到员工自己提出辞职,公司居然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说:“如果这十多名员工的申诉得到支持,我们也只好关门了!”
据雨花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杨恒才介绍,根据新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都可随时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仅不能索取违约金,还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即使劳动者自己要求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其以单位违规用工为由辞职时,单位也要按其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而许多用人单位并不知道这一变化,收到仲裁部门的裁决书后才恍然大悟。
据悉,今年以来雨花台区共受理劳动争议83起,其中与新的劳动合同条例相关的劳动争议就有42起,绝大部分都是劳动者胜诉。通常一个劳动者胜诉,企业内有类似问题的其他职工也会一拥而上,规模较小的企业很难招架这样的连环投诉。
杨恒才提醒用人单位要“跟上”最新出台的劳动法律法规,并严格规范用工行为,避免遭到投诉后交不起“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