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一位老实本分、工作勤恳、业绩优秀的售楼小姐,在公司、客户和邻居中间的口碑一直都很好。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伪造了多份《自行车车库使用权购买合同》,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卖了17万余元。近日,建邺区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华提起了公诉。
意外事件窗纸被捅破
2003年10月,家住积善新寓睦和园的市民金某拿着与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售楼小姐李华(化名)签定的《自行车车库使用权购买合同》到开发公司办理手续,想购买自家楼下的自行车车库,却被告知车库为小区物业公司用房,开发公司从来没有委托任何人出卖。之后开发公司立即着手调查,发现和市民金某有相同经历,购买并使用该小区自行车车库的竟然有五家之多,而且每户均向李华支付了从2.5万~4.5万元不等的“买房款”。开发公司感到事情重大,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在侦察中很快把犯罪嫌疑人锁定在李华的身上。但是,公安机关在调查李华的过程中,很多人都表示李华不可能作案。但是事实上作案人正是李华,内心有愧的她自知难逃法网,无奈之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并退还了全部赃款17万余元。
“优秀员工”轻松骗财
李华原是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职工,2000年12月,由于中介公司与积善新寓开发商签定了代销协议,李华便被中介公司派到积善新寓做售楼小姐。凭着娇好的相貌,勤奋的工作,李华渐渐在单位作出了一些成绩,并被评选为“优秀员工”。再加上她性格开朗,待人诚恳,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十分融洽,甚至和许多客户交上了朋友,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工作上春风得意的她却觉得有些美中不足,原来李华的父母都在外地,家中条件很不好,她自己在积善新寓贷款买了一套住房,李华觉得自己规规矩矩工作来钱太慢,总想找个办法捞大钱。也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华还真找到了一个捞钱的办法。她发现自己所在楼盘积善新寓的日常管理存在漏洞,销售部的公章、合同没有专人负责,管理十分混乱。于是李华轻易拿到合同和公章,伪造了一份《自行车车库使用权购买合同》。
2002年9月,李华找到在自己手上买房的客户谢某,说服谢某购买了自家楼下的自行车车库,得到赃款3万余元。第一次作案便成功得手的李华因为怕事情败露整日心神不宁,也曾想过自首退赃。但事后几个月一直风平浪静,李华才发现不但售楼部管理混乱,物业公司同样混乱不堪。住在积善新寓的她发现,本是物业公司管理的自行车车库被他人占用居然无人过问。放下心来的李华越加欲壑难填,短短一年内用相同的方法又诈骗了四位客户,共骗得购房款17万余元。
但是自以为手段高明的李华怎么也没想到,事情败露得如此偶然。2003年10月,客户金某拿着与李华签定的假合同找李华拿车库钥匙,正巧李华因公出差不在公司,金某只好找其他售楼小姐办理,于是李华精心策划的骗局就此终结。
小案件反映大问题
据办案的检察官分析,本案实际上是一件很普通的利用伪造的合同诈骗钱财的案子,案件标的也不是很大,但奇怪的是短短一年之内李华狂骗五人却没被发现。检察官认为一方面因为李华的“骗生不如骗熟”心理,通过攻心战术俘获了被害人,取得了充分的信任,甚至在李华案发之后,还有很多客户关心她的情况。但使得李华频频得手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管理混乱,缺乏沟通。物管公司发现自行车车库被人占用后,只要即时与开发公司联系,很快就能发现问题。但长时间以来,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各自为政,出了问题只会相互推诿,间接纵容了李华的犯罪行为。因此,检察官规劝市民、开发公司和物管公司要从中吸取教训。市民不要因为贪小便宜轻易相信他人,买房还要到正规销售部门,以免上当受骗;开发公司和物管公司也要加强自身管理,即时发现小区里的异常情况,不要给心术不正的人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