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一男子在窨井内施工,当其从窨井内钻出时,突然一辆面包车从其头上驶过,该男子被撞进了窨井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场离奇的交通事故随即引发了一场官司。
无盖窨井惹出祸
昨日下午,白下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被告李某当庭回忆了那天的惨剧:2004年4月21日下午4时许,他驾驶着面包车前往朋友家,当时车子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行至童卫路6号-3附近时,他看见路前方10多米处有一个被打开的窨井,窨井盖放在一旁,但周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施工人员。因为路比较窄,他唯一能行驶过去的方式就是骑着窨井穿过。在距窨井还有2、3米时,突然从窨井内冒出一个人头,根本来不及反应,他的车已经从窨井上驶过。
当他恍过神将车刹住后,立刻冲到窨井边,施工人员已被撞进窨井内。他急忙拨打了122、110,之后在消防队员的专业技术下,救出了施工人员,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妻儿父母共同索赔
当李某叙述完整个事发经过后,坐在原告席上的一位中年女子早已哭成了泪人,她就是死者张某的妻子。事发后,张某的妻子、父母、一对儿女以原告的身份,将肇事司机李某及肇事车的实际主人一起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当时张某在窨井内进行电信线路检查,窨井口放置了一黄色安全帽作为警示。当张某从窨井里出来时,李某驾驶的面包车从背后撞向张某,致使张某受创后跌落至窨井内。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张某死亡原因为“严重受创并溺水而死”,定性为交通事故。
据张某的妻子介绍,她目前没有经济来源,丈夫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上有年过七旬的父母,下有一对正在读书的儿女,丈夫的突然离世,使得家庭陷入了无依无靠的境地。而事故发生至今,李某不闻不问,也从未商谈过任何经济赔偿事宜。据此,他们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19万余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责任目前难认定
对此,被告李某则认为,事故发生时,他是正常行驶,无任何违章行为,虽然客观上造成张某死亡,但属于意外事件,在主观上他无故意和过失。据此,张某的亲属因张某工伤之死亡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处理。
据悉,对于此案,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察后,认为不能认定任何一方责任。目前张某的家属也没有向其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