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银行出了新规定,但未在柜台和ATM机处明示,一市民按照以往惯例透支取钱后,“损失”了一笔手续费。
昨天市民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反映,本月10日中午,他因急事用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在北京西路上的广发行自动取款机上透支提现2500元。第二天下午,于先生立刻到白下路广发银行将2500元充还。按照以往银行规定,透支后50天内还钱都不会产生利息以及任何其他费用,但柜台工作人员对他说,除了还2500元外,于还得支付62.5元的“透支提现手续费”。因为广发行有新规定,从8月1日开始,凡广发信用卡透支提现,还款时都要收取2.5%的手续费。于先生对此不能理解: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根本没有这项新规的明示,否则他也不会透支,而会考虑找朋友临时借钱。于先生认为,因为银行服务不够周到,给他造成了损失。
白下路广发银行柜台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广发信用卡客户来柜台前透支提现,他们都会进行口头提醒。此外,银行曾通过报纸、信用卡客户的7月份账单提前介绍了这项新规。
于先生则说,他已经好几个月不使用信用卡了,没有拿到客户账单,也没注意报纸,因此并不知道有此新规。而透支交易一般是在自动取款机上进行,广发银行应该在自动交易窗口张贴通知。
广东发展银行总部客服人员唐先生说,对在自动取款机上进行告示,他会向总部建议。
对此,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曹文刚律师认为,客户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后,与银行确定了书面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单方面更改合同必须合同双方协商,且也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合同变更。现在银行只通过单方面的媒体和营业大厅公告,并不能完全尽到告知义务。这种单方面的更改规定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