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为表孝心,竟去盗窃。犯罪嫌疑人尤某因涉嫌盗窃罪,昨日被白下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岁的尤某来自苏北农村,初中毕业后来宁打工。去年,他在两个老乡的煽动下,共同盗窃了价值数千元的电动自行车,后被判刑一年。出狱后,尤某得知母亲在老家得了重病须住院治疗,他想给家里寄点钱,尽点孝心,但自己身上又没有钱,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
今年4月26日晚10时许,尤某在白下区某小区看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路边,竟又萌发了盗车的念头。他趁四处无人,几下将锁撬开后骑上就跑,可刚刚走出小区100多米,就遇到了两名巡逻民警。做贼心虚的尤某慌乱中赶紧将车扔掉,转身逃进小区,民警见他形迹可疑,便在后面紧紧追赶。尤某慌不择路窜进了一户居民家中。
这家主人是个老太太,见家里突然进来个陌生人,当即就要喊人。尤某连忙让老人不要声张,并称自己是“被仇家追杀”要求躲避一下。老太太听楼下人声嘈杂,从窗口看到院内有两名民警和保安等人,知道尤某不是好人。尤某见自己被识破,立即夺门而逃,被守候在楼下的民警当场擒获。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尤某在刑满释放五年以内再犯罪属于累犯。而他所谓的“为尽孝道而犯罪”的行为,实乃不孝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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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林平 丁岚 编辑:刘鸿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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