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昨天,两名瓜农和一名市民向快报反映,瓜农来到南京市区沿街卖瓜,遭到市容执法队员的反对,还收了相应的费用,不知道是否合理。
汪先生是江宁瓜农,前夜,他和几个同乡合伙包了辆农用小卡车运了些西瓜来到南京市区。昨天上午,他在长江后街太平桥4号摆了个摊,就地卖起了西瓜。后来,有市容队员过来,不让他在那摆摊,他们交了20元“垃圾处理费”,才可以继续卖。不过,对方告诉他们下次即使交费也不让卖。汪先生说,垃圾处理费是梅园市容中队收的。他们不知道,是否下次不能在那里卖瓜了。
赵女士是鼓楼区居民,昨天上午10点左右,她经过大方巷西桥小菜场时,发现市容执法队员将瓜农的西瓜搬走了。“他们是地地道道的瓜农,不是瓜贩,卖的西瓜比瓜贩便宜,西瓜也更新鲜。西瓜放在人行道上,也没占据多少路面。人家一年就来卖一次西瓜,也不容易。为什么不让卖呢?”她还问了执法队员执法的原因,回答是“清洁工工作量太大了,即使卖也要办手续。”赵女士不解,既然外地瓜农能通过大桥那一关,为什么到了市区还遇到阻挠呢。
对此,这两个地方所属市容执法部门的回答是一致的:暂时还没接到上级有关瓜农卖瓜的相应文件,所以按照平常对摊贩管理的措施来处理的。
玄武区行政执法大队梅园中队负责人称,一般每年6月上旬市瓜果办会下文,指出瓜农进城的时间、卖瓜的地点和时间,而且要办理相应手续,交纳垃圾处理费。今年目前为止,还未接到文件。因此按照往常的操作,主次干道上一律不让摆摊。那20元是垃圾处理费,不是摊位费,应该是街道让市容协管员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两三天约20元。
湖南路行政执法中队的说法是,文件还没接到,他们占道经营是不允许的,会妨碍市民交通。如果抗拒执法,必然要开罚单。
记者从南京市市容局了解到,从2004年夏天开始,瓜农进市区卖瓜免交摊位费,但瓜农不能在主次干道上卖,可以在小街小巷和小区里卖。今夏南京西瓜摊点的管理将延续去年的做法,尽量引导到农贸市场规范经营,必要时可在背街的小巷和居民区开设临时摊点群。这些临时销售摊点群,将指定专人管理,搞好保洁卫生,方便市民买瓜消暑。瓜农卖瓜会产生垃圾,因此街道会收取少量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