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曾经连续报道的大众花园100户业主400多万购房款打水漂一事,在拖了近两年时间后终于有了结果。昨天,雨花台区法院民一庭的张敦生庭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法院调解结果,购房款由西善桥街道先行垫付退还给买房老百姓。
区法院责令街道先垫钱退款
大众花园是由西善房产公司和大众建材公司共同开发的集体土地房。因为不符合规划被勒令停工,但大众建材公司依旧违规销售房屋,导致101户业主付了房款却拿不到房,拖了两年多时间还要不回钱。后来,郭女士等40多户业主陆续来晨报投诉,晨报进行了追踪报道,其间,两家开发商都称是对方收了业主的钱,均不愿将购房户的房款退还。
昨天,雨花台区法院张庭长告诉记者,西善房产公司将大众建材公司告上法庭,据法院调查核实,确认当时101户业主的495万元购房款是由大众建材公司收取的,西善房产公司没有任何账目。目前该案尚未审理,但考虑到老百姓的钱收不回,区法院首先进行了诉讼外调解,责令西善桥街道先行垫付资金,将百姓的房款退还。
大众花园业主尽快去法院登记
截至记者发稿时,已经有30多户大众花园购房户去法院登记。据张庭长介绍,最初的统计数据中购房户有101户,房款达495万元,但这个数目究竟有多少,还要根据购房户来登记的情况反推。现在法院已发出通告,希望购买了大众花园9、17、18、29、20、21幢住宅的购房户。在9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协议以及交款收据原件前往雨花台区法院申报登记,经过审查核实后就可以领到房款了。
购房户要求额外赔偿不予考虑
据张庭长介绍,来登记的购房户中,有不少入除了想要回房款外,还主张额外赔偿。比如房价上涨的损失、银行利息等。对此,张庭长表示,这样的要求法院不予考虑,因为首先购房户在这次事件中也存在一定过错。明知集体土地房不是商品房不能买却贪便宜买了它,这就是购房户的过错,对于由这些过错而造成的损失,购房户必须自己承担。另外,法院不做案件外审理,退还房款的决定属于诉讼外调解,如果购房户还要主张额外赔偿的话,可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