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昨天,省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发布了今年第一次食品卫生警示公告,严防春节期间发生食物中毒。记者从监督部门获悉,去年1/3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餐饮业。
公告要求所有餐饮单位,节日期间应根据自身的实际能力做好接待工作,不得突破经营范围,不得超负荷接待,不得临时招用未经体检和培训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工作,应严格按照《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进行加工操作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卫生安全。
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选择餐馆聚餐时,应注意查看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等;此外,就餐时应注意不生食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据介绍,消费者在餐饮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大多数为细菌性食物中毒,一般发病时间在进食后30分钟至24小时内,主要症状为恶心、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若出现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江苏省025-83231006,南京市025-83605476。
省卫生监督所所长李延平告诉记者,2004年全省食物中毒起数和中毒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发生在餐饮业,并且绝大多数是由于聚餐时食用不洁食物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