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合作医疗真是为我雪中送炭呀!”家住铁心桥街道定坊村的吴长有老人用颤抖的双手捧着2250元的大病救助金感激涕零。这是记者昨天从雨花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偿会上见到的感人一幕。
吴长有老人今年65岁,去年被确诊患胃癌。“当初只交了lO元钱,却在街道合作医疗办报销了2000元医疗费,今天又领到了区合作医疗办的2250元大病救助金,这个政策是让咱农民受益的好政策。”吴长有说。跟吴长有一起领到补助金的还有村民赵亮7320元、陈龙12480元、程顺才11460元等。
今年上半年,雨花台区政府和街道就已分别拿出34万元和22万元,共计对109名身患大病、重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给予经济补偿,人均5100元,补偿率20%,上半年最高补偿达1.8万元。
凡参加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均要参加大病医疗救助。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1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100元,新调整的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必须在每月25日之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梅花卡到市商业银行各网点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的次月起,可享受规定的各项待遇(包括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精神病以及大病医疗救助等)。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超过三个月的,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再次参保,则视同首次参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