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病种限价控制医疗费用动真格 医院坦言有压力

news.longhoo.net  2006-9-6 7:48:31  推荐本稿  短信订阅

  【龙虎网报道】我省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自9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引起社会热烈关注,不少患者已带着“求知欲”等待着新政早日亮相:单病种限价“这道菜”何时能够真正端出来?单病种限价跟通常的看病付费方式有什么不一样?限价能给患者带来什么好处?记者5日就此走访了有关各方负责人。

  单病种限价推出“时间表”

  政策解读:从9月1日起,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原则上都要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三级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不少于10种,二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种。

  ——来自省卫生厅、省物价局文件

  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祖瑚、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张金宏:通常的看病付费方式,业内称之为“项目付费”,即按医院提供的服务项目多少收费。“项目付费”由于“办多少事就可以收多少钱”,操作起来比较简便、灵活,对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展也比较有利,其弊端是容易刺激“过度医疗”,增加患者不必要的花费。而“单病种收费”相当于“打包收费”,对于“圈定”的病种,不管医院提供多少项服务,患者只要按既定的标准付费即可,超过部分由医院“买单”。这种付费方式有利于控制医疗机构“大手大脚”治病,为患者节省看病支出。

  在全省大中型医院中推行部分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在我省还是第一次,主要限于住院病人。单病种限价有不少“基础工作”要做,包括选择限价病种、确定限价水平、编制临床路径、测算初步限价水平、计算近3年平均费用、确定限价标准等。省卫生厅、省物价局要求从9月1日起,全省二三级都要启动这些“基础工作”。各市卫生局、物价局要在2006年10月底前将实施情况分别报送省卫生厅和省物价局。

  单病种限价有利于遏制“大手大脚”治病

  政策解读:确定限价标准。根据测算出的初步限价水平和近3年的实际平均费用水平,确定该病种费用的限价标准,所定标准要低于本院该病种近3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5%-10%。

  ——来自省卫生厅、省物价局文件

  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祖瑚等:推行部分单病种限价管理,是降低医疗费用、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新举措,是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有效手段。说是缓解,因为医院临床有上千种病,我们这次选择的是部分单病种。对患者来说,单病种限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花费,按此次出台的单病种限价“指导意见”,各医疗机构对于“入围”的单病种,制定收费标准时只能做“减法”而不能做“加法”,所定标准要低于该病种近3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5%-10%,正式实施后如果超标,超出费用则由医院“买单”。此举对于那些习惯于“大手大脚”治病的医院和医生来说,可能会感到不习惯,甚至会感到“难受”,但这是一项利国利民也有利于卫生行业树立良好形象的事,必须坚决去做。从2007年开始,各地各医院要在现有基础上再逐步增加限价单病种的数量。

  各大医院正在积极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单病种限价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理念”和“治疗理念”都是一种新挑战,适应这种新挑战对于医疗机构改变“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形成“高效低耗”的良性循环将会大有裨益。

  省人民医院副院长马剑平5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从8月底以来,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每天都在“连续作战”,本月初已拿出了全院部分单病种限价工作计划,目前细化的操作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力争在9月中旬上报省卫生厅、省物价局,一经批准很快即会付诸实施。马剑平副院长也坦言,由于单病种限价是项新举措,进入“临战状态”的时间很短,而操作“细节”很多,科主任们多少会有些“想法”,但这是政府的“规定动作”,不仅要做而且要做好,所谓“万事开头难”,但只要往前走,就会越走越好。

  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部分单病种限价操作方案目前也正在制定中。该院医务科副主任韩晓明告诉记者,部分单病种限价是省卫生、物价主管部门对控制医疗费用又一次“动真格”,压力的确是有的,特别是医院近一两年才购置了一批新设备,还没来得及收回成本就遇上了“限价令”,但医院领导对“限价令”执行毫不含糊。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蒋廷玉 编辑:陈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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