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闻,让人想起来了两个几乎被尘封的词:新社会与旧社会。新社会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扬眉吐气。旧社会地方老财飞扬跋扈,气指颐使。然而,现在似乎只有在旧社会才会发生的事情,出现在新社会的红旗和阳光下,真不知叫人如何感慨系之。
尽管不忍,还是让我将新闻简述一遍吧。大庆市一位人力三轮车夫在躲避车辆时,不慎把跟随主人在路边散步的宠物狗压死。狗的主人竟然逼迫三轮车夫当着众多围观者的面,给死去的小狗磕了三个头,又向车夫索要200元钱,才算了事。
这种似乎只有在旧社会才会发生的事情,在今天出现有些让人错愕。要不是消息源出于权威之处(新华社报道),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事。像指责撞人宝马车主那样,对这对狗夫妇(对不起,漏了两个字,应该是“狗主人夫妇”)进行一番谴责固然痛快,也省事,但毕竟于事无补。问题是,这样的“夫妇”到底有没有代表性?而车夫下跪又有没有必然性?这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
我们可能会条件反射似地将拥有宠物狗的主人符号化:拥有宠物狗的一定是富人。其实,这种判断缺乏逻辑上的必然性,我们不是也见过领低保养宠物的报道吗。在生活中,家境一般的人,也豢养宠物狗的大有人在:《卡拉是条狗》就是一个例子。不管这对夫妇是不是有钱人,但能够在城市里牵狗闲逛,想必一定不是农村人:这是问题的关键之一。心爱的宠物狗被车轧死,主人气急败坏地要求赔偿也属情理之中,但非得有践踏别人尊严的方式来找回一点优越感,这种典型的流氓心态,让人心寒。下跪在中国人的文化语境中,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而勒令三轮车夫给狗下跪,不仅表现出主人的张狂与无良,更折射出其有恃无恐的优越心态。然而,这种所谓的张狂与优越,也是有前提的,试想,如果是被宝马车轧死的话,那么会是什么结果呢?要么狮子大开口要一笔钱了事,要么在对方的气势威逼之下自甘倒霉。因此,这种人的张狂和奴性是一种杂种,相生相伴的。再假设被一个骑自行车的衣着整洁的人给轧死,那会是一种什么结局呢?不管怎样,恐怕都不会出现让其下跪的结果。正因为三轮车夫一望而知是打工的农民,是身份低微的异乡人,这种判断让身为城里人的狗主人无形中优越起来!于是什么样的放肆举动都能够做出来了。
而三轮车夫在“只要你给死狗磕三个头,这事儿就算拉倒”的要求下,居然就真的下跪磕头了!什么人的尊严,什么维护意识,统统是虚弱的奢侈品。在对金钱(是一种身份的符号)的恐惧中,在城市的压力下,在可以不赔钱的博弈后,就选择了下跪。这既是一种在金钱面前的矮化,更是农村人在城市人面前的钙化,还有一种阿Q式的侥幸与自我安慰。这种现实情境,让我们与其诅咒那些为富不仁的人,更不如来批评这种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不平等更有建设性。城乡差别已经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差别了,而是社会地位、意识形态等全方位差别。因此,在这种差别面前,被侮辱与被损害就是必然的了。
狗主人夫妇最后还是无赖地索要了200元钱。三轮车夫搜遍全身只有20元,最后只好向其他人力三轮车夫求助。大家你一元我一元凑到了200元。这么多三轮车夫,不来干预狗主人的无理要求,而是选择了凑钱,这是多么熟悉、多么具有象征意味的举动啊。我很是为那对狗夫妇庆幸:要是这些人都发声吼来,那是多么可怕的结果啊。可能这对夫妇看准了三轮车夫们的心态吧,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想想看,我们有时候与这些三轮车夫是多么的相似啊。可怜之人必有可嫌之处,我们身上一样都具有劣根性,这也是在明哲保身的心态下,受到不同程度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必然原因之一。有时候是贫穷撕裂了人的尊严,而更多的时候,不仅仅是贫穷之故,是身上的劣根性决定了我们的贫穷,以及被侮辱与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