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个逼三轮车夫给狗下跪磕头的“城里人”终于被依法拘留的消息(《车夫轧死小狗被逼磕头有交代狗主人遭拘留罚款》,黑龙江日报10月31日报道),我并没有感到轻松和出气,相反,一丝悲哀涌上心头。我在本网专稿《给狗下跪:那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分析道,并不能依据新闻所给定的零星信息,就能判断大庆这对“狗(主人)夫妇”就一定是富人,只不过,身为城里人,在面对相对弱势得多的农村打工者时,这对夫妇充满着浅薄而又可怜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在相对于他们更高级的优越感的压迫下,越发地焕发出病态的红晕来。因此,当能够体现出自己强势的时候,做出什么样的无耻和缺德的举动来都不令人奇怪。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对夫妇既可嫌更可怜。
柏拉图说:在所有的动物中,人如果受到良好的教养,具备优良的品质,就可以变得最高尚,最有教养;反之,他就是世界上所有生物中最粗野的。对于一个没有教养的人来说,粗野只是一种本性的外露,但是,如果一个社会盛产这样没有教养的“生物”,那就不仅是人之病,更是社会之错,这样的社会是没有和谐可言的。值得欣慰的是,几乎一律的谴责舆论,折射出正义的道德标准来,这说明,这样的“生物”毕竟只是少数的异类。
据媒体报道,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这对夫妇不仅不敢承认自己的“淫威”,还到报社纠缠,指责报道失实。然而,事实是不容辩驳的。在公安部门迫于压力而成立专案组之后(为这样的一个市井丑闻而组成专案组,实在出乎意料),一切都大白于天下。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一事件中作恶的中年男子,是大庆市某单位的退休干部。而车夫之所以不得不牺牲膝下黄金扑通一跪,不仅仅是害怕对他来说属于“天价”的索赔,更是屈服于“到交警队说话”的威胁:因为“大庆市不允许人力三轮”从事营运,一去非砸了耐以谋生的饭碗不可!
在灯红酒绿的城市,总有这样一批处于边缘状态的弱势群体。且不说进城奔命的民工,就说破衣褴褛的乞丐吧,我们在对待他们的时候,又是什么样的态度呢?当然,这很复杂,相当数量的伪乞丐在赚取我们的同情的时候,更欺骗了我们的感情,因此我们麻木甚至愤怒。于是不少城市在尊重民意的旗帜下,开始禁乞。或是或非暂不去说他,我只是想说,尽己所能地资助一点吧,哪怕十个人中有八个假乞丐,只要我们资助了两个真乞丐,就是一种安慰。更何况,不仅以放弃尊严来讨要一点生活,这本身就值得怜悯。如果真有什么更好的谋生技能和渠道的话,谁不想活得滋润而有尊严呢?
这让我想起了两个让人落泪的新闻。这两则新闻,都是《南京晨报》报道的,一则是一个妇女,因为下岗家贫,生活困顿。上高三的孩子想吃鸡补身子,于是母亲到市场偷鸡被捉。在向别人哭诉这一原委的时候,尊严随着泪水一起倾泻!在好心人要给她买一只鸡的时候,她含泪埋头,奔出人群!另一则新闻情节相似:南京市定淮门大街一家超市内的警报器突然响起,超市员工立即拦下一名正要快速跑出超市的妇女,她的手上还搀着一个10多岁的小男孩。超市员工从妇女外套的腰带上发现了几袋牛肉干,于是拨打110报警。110警车到达现场后,将妇女带回二板桥派出所审查。原来,那名女士家境贫穷,儿子苦苦哀求母亲,希望能吃一袋牛肉干。囊中羞涩的周女士一咬牙带着儿子去超市偷牛肉干,被抓个正着(据《南京晨报》10月8日报道)。在叙述这样新闻的时候,我都忍不住心里一阵酸楚。事情的结果我已不想叙述,还是给大家留一点想象的空间吧。这类事情出现的本身,就在拷问着你我的的神经。
还是让我引用一个著名的外国故事来结束本文吧:一个母亲因为贫穷偷了食物给她的孩子们吃,结果被起诉了。法官的判决是这样的,他说:“这个女人因盗窃有罪,判罚XX元。而我们在的社会里还有这样一个母亲需要去偷窃来养活儿女,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因为我们的冷漠有罪,每人判罚一美元。”法官说完,摘下自己的帽子并第一个站了起来,掏出一美元放在桌子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震惊了,人们自发地排起了长队,缴出了让每一个人终身难忘的一笔罚金。
我们在进行类似的道德判断的时候,并不是一定要交一笔象征性的罚金,但必须是怀着悲天悯人之心来平等地善待弱势者,只有常怀爱人之心,我们才是一个令人尊敬的的仁者,而只有更多的仁者,才会组成一个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