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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一著名媒体记者先生的电话,他们要做一个关于“妞妞事件”选题,问我是不是在“妞妞事件”上发表看法的第一人,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同时见诸媒体的就有杨耕身先生的《关注“强推电影”这起公共事件的走向》一文。事实上,我对是不是第一人根本没有兴趣,毕竟对这样一个“公共事件”任何人都会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从网络上以及纸媒上沸腾的舆论就可以看得出来。但由于拙文《妞妞事件:一定要捅破这层窗户纸》在《现代快报》和《中国青年报》发表之后,确实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许多报刊转载了此文,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这个事件的深入。
让我们将“妞妞事件”的发展脉络再疏理一下。妞妞,真名李倩妮,笔名妞妞。16岁(1995年)出国留学,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就读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经济政策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期间,将其小说《长翅膀的绵羊》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时差七小时》,本人身兼编剧、制片、女主角三职。如果事情仅仅是这样,那倒是一个有天赋的女孩的传奇了。2004年10月,深圳市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号召”该市中小学生观看电影《时差7小时》电影,当时曾有部分家长对这种以行政命令让孩子看电影的方式表示不满,并将此情况与“女主角李倩妮(笔名妞妞)是深圳市某高级官员的女儿”联系起来。这一“传言”在网络上迅速弥散,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敏感的纸媒迅即谨慎地报道了这一“传言”,而中央电视台《面对面》的王志对妞妞进行了专访,妞妞的张狂再次激怒了公众。“妞妞”的个人传奇,演化为一件公共事件。
我注意到,有关《时差七小时》女主角妞妞的家庭背景被传得沸沸扬扬成为“公开的秘密”的时候,还没有媒体正式指出这个高官到底是谁,虽然这在网络及民间人们已经心知肚明,更不见当事人出来解释或辟谣,这种不正常现象,不仅深深触动了公众的“反腐神经”,而媒体报道时的暧昧更放大和激怒了公众的情绪。一旦任这种情绪泛滥,不仅会加剧公众对这一“公共事件”的关注与不满,还会由点及面,波及对高官背后的政府形象的质疑。有鉴于此,我在我服务的媒体上以及《中国青年报》上在撰文《妞妞事件:窗户纸一定要捅破》,文章指出,在妞妞的家庭背景与社会公众之间,事实上只隔了一层似有似无、朦胧迷离的窗户纸,不将这层窗户纸捅开,其害无穷。我认为,无论是“权力寻租”也好,“运用公共资源拍高官马屁”也好,“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也好,诸如此类的批评已经纵横于网络和公众之间。这时候,即便传言无从查实,深圳有关部门也应仿效“宝马撞人”事件中的哈尔滨市委,公开澄清事情原委,以免这种“官员怀疑症”进一步扩大化。如果确有此事,当事者则应在第一时间站出来解释,而深圳有关部门也应对该官员的解释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听证,以正视听,如此才可化解危机。万一是制作方以此恶意炒作,也应让公众心中有数,来用脚投票,被“污”高官也可依法申诉,捍卫自己的权利。不管怎么样,这层窗户纸一定要捅破。如果怕犯众怒而采取“鸵鸟”之姿,终究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文章发表后,产生了一定的反响,多家媒体转载了这篇文章。11月4日,这一话题再次在媒体中出现,《北京青年报》更披露妞妞名下共拥有三家公司的股份。11月5日《南方都市报》以《妞妞资产大起底》为题长篇深入报道事件,真正将这层窗户纸捅开。在舆论的压力下,传言中妞妞的父亲,现任深圳市委副书记的李意珍“终于”走向前台,在“时差”了无数小时之后,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正式回应媒体的质疑。
作为政府高官直接站出来回应媒体和公众的质疑,这种行为值得赞赏。李副书记认为群众的针对这件事的批评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正确的”的,这是一种积极的态度。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李副书记的回应与其说是道歉,还不如说是表白。不仅对群众关注的关键问题环顾左右语焉不详,对一直读书的女儿巨额股份的来源等问题尚没有公开做出解释,而且在撇清自己的时候过于牵强,难以让人信服。比如,李意珍说“对中纪委规定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能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认识上有局限性、片面性”,“忽视了在文化产业方面也要注意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分管意识形态的市委副书记,这样的认识如果不是出于故意曲解,就是认识水平太成问题。文化产业也是一种产业,自然也可以寻租、腐败,难道李副书记这一点都不明白吗?说起来谁信?据报道,在其分管的范围内,多家媒体接到深圳市委宣传部门要求大力宣传该片的通知,深圳晚报曾动用六个以上的版面来力挺该片,委实不同寻常,而五部委联合发文强推这部被民间称作“垃圾电影”的《时差七小时》更是令人难以理解。
因此,我再次撰文《妞妞事件:还有一层窗户纸》在现代快报上发表。我认为,在有关部门作出深入调查之前,公众有权对妞妞的财产来源以及其高官父亲在其中的作用予以怀疑,相信最后的调查会给人一个信服的结论。然而,就此事而言,还有一层窗户纸:中纪委有明文规定,如果说李意珍本人“有认识局限”的话,为什么深圳有关部门对此都视若无睹?这部电影水平若此,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来捧臭脚?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媒体为之驱用?难道深圳媒体从业人员的水平竟然如此不堪吗?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还有多少“妞妞”?这些疑问,其实并不难找到答案,同样只是一层一捅就破的窗户纸。相比较而言,这层窗户纸更重要,更需要捅破。
可以预言,不管这一公共事件的结果如何,都是2004年有影响的新闻之一。甚至可以说,在中国新闻史上,这一事件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媒体能够对在职的高官,进行指名道姓的舆论监督,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我一直不间断地撰文指出,如果不能扩大舆论监督的权限,打破实际上存在的“官员禁忌症”,就必然会使民众的对官员的“普遍怀疑症”扩大化,这既不利于改善官员的形象,也不利于提高执政能力。因此,对妞妞妞事件而言,“大狗叫,小狗也叫”,我适时地发出了我微弱的声音。可以预见的是,这一公共事件,在舆论的干预下,已经按照公众所期望的走向在发展,这是历史性的进步。相信有了这一突破,舆论监督的力度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回过头来,我们再来分析舆论缘何会对这一事件反应强烈。实际上,公众对妞妞事件反应如此强烈,其实是不满某些官员利用职务之便疯狂寻租的不公正现象,而“妞妞事件”恰好是一个导火线,点燃了公众心中郁结的疑问和怒火。因此,捅破这一事件的所有窗户纸,并且有针对性的修补“破窗”,意义重大。不仅可以澄清这起事件的所有疑点,平息公众的不满情绪,还可以让有关部门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作。
正如妞妞在接受访谈时所放言:我如果想挣钱,完全可以不拍电影,我有更简单更多的挣钱门路。(大意如此)有敏感的网友,针对这句话展开了深入分析:凭什么?如果不是凭借着可以利用可以支配的公共资源,如果不是依仗着其高官父亲的背景,一个身无长物的”大学生”,凭什么如此自信豪迈?而这正是问题之所在。
在我看来,一些官员子弟利用制度的漏洞,凭借着可以间接支配资源的能力,疯狂地攫取社会财富,其危害怎么估量也不过分。市场经济是讲规则的,他们可以在规则之外不当获利,这必然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在此影响之下,头脑活络的人也会相应地采取应对措施,于是结盟、行贿、钻营,实在不行就采取暴力手段等等。这些人业已形成一个有力量的阶层,掌握着相当的话语权,因此,在经济改革不断突破的情况下,政治改革必然要触碰到这一阶层,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是,在社会上仇富、仇官心态不断放大的情况下,这一状况如果得不到强力扭转,其后果当真是不敢想象的。
就妞妞事件来看,中纪委的规定在执行方面还有不小的漏洞。实际上,我们现在并不缺少法律和规定,关键是在法律和规定之外,还存在着某些特权领域,这是造成社会不公的一个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妞妞事件,只是一个议题,必然将其进行到底。此前,有将官员财产公示的动议,但最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了了之。如果以这一事件为契机,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将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
关注妞妞事件,实际上只是关注社会公平,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已。而这,也正是我一个普通知识分子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