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7日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对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总结“十五”发展和分析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实际,就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苏州跨入率先发展的新阶段
(1)“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五”是不平凡的五年,也是苏州历史上发展既快又好的五年。面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和多种严峻挑战,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两个率先”的目标,坚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不动摇,全面实施科教兴市、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保持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市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各项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对外开放形成领先优势,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三个文明建设共同进步,“十五”计划确定的奋斗目标提前实现,在我省率先完成全面小康指标任务。这些都为我市“十一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总结“十五”的实践经验,主要是: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园区经验”,形成“能快则快、能先则先、能高则高”的发展共识,在全市确立了争当全省“两个率先”先行军、全国率先发展排头兵的共同追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快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苏州,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把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落实到和谐社会建设这个载体上,努力开创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
(2)“十一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仍将是机遇大于挑战。经济全球化进入信息、资本全球化的新阶段,国际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家宏观调控更加成熟,中央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区域经济更趋融合;我市经济总量较大,产业基础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法制环境比较完善,已成为国内经济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这些都为我市“十一五”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和条件。同时也要看到,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对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的争夺进一步加剧,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区域竞争更趋激烈,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经济结构不完善、城市综合实力不够强、社会事业相对滞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等矛盾和问题,尤其是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人口环境资源压力增大。我们在前进道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
(3)“十一五”是苏州在巩固小康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经过“十五”的发展,我市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经济国际化提升的新阶段。这一时期,既是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黄金发展期,又是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的矛盾凸现期。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立足于快、服从于好、着眼于新、致力于本,增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提高发展质量,抓紧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推动苏州在更高平台上实现新的更大跨越。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4)“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制定和实施我市“十一五”规划,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为主题,以富民强市和构建“和谐苏州”为目标,以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实施科教兴市、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统筹城乡发展,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更高层次上构建产业、体制、人才三大平台,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使苏州经济更加繁荣、科教更加发达、生活更加富裕、环境更加优美、法制更加健全、社会更加文明。推进“十一五”发展,必须结合苏州实际,全面贯彻中央关于“五个统筹”的要求和“六个必须”的指导原则。始终坚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更加强调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把发展质量和效益摆在首位,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做强经济综合实力,同时更加强调发展社会事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共进;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更加强调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同时更加强调社会公平和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保持社会安定和谐。
(5)“十一五”时期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按照率先发展的要求,结合考虑苏州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条件,“十一五”期间,苏州要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左右;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生活整体比较富裕,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构建和谐社会走在全国前列。到2010年,总体达到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要求。到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当时上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的较高水平。
三、建设具有苏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6)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从苏州城市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协同并进的发展特征出发,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综合配套、有序推进的原则,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统筹发展机制,促进城乡良性互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整体推进城乡发展,完善镇村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体系和社会事业,推动工业向规划区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农田向种养大户和生产基地集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搞好镇村建设,优先发展农村共享型基础设施,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着力推进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完善城乡文化体育设施,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成“改水、改厕、改路”工程、“清洁河道、清洁村庄、清洁家园”工程和“绿色基地、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7)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城乡二、三产业,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特别是纯农户收入。统筹城乡就业机制,加快建立农民就业培训服务体系。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合伙创业、联合创业,扶持发展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出资入股组建物业合作社,提高投资性收益比重。创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和使用制度,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置换政策,推进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
(8)建设现代都市农业。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以“特优、高效、生态”为主要标志的现代都市农业。按照空间规模适度、区域相对连片的原则,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形成百万亩优质粮油、百万亩园艺作物、百万亩生态林地、百万亩特色水产等主导产业。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切实保障粮食供应安全。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一批有规模、上水平、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强科技对农业的支撑作用,推进农业基地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积极保护和合理开发农业资源,努力创建节水型农业,加强农业植保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9)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稳定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重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农村承包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重点的改革,发展农村富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农村服务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农业保险机制,提高农业抵御风险能力。
四、建设以高新产业为依托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10)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立足现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保持工业规模优势。加大产业政策引导力度,按照集约化发展思路,加快提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汽车及零部件、冶金、精细化工、新型纺织等支柱产业,积极培育环保、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形成制造业优势产业集群。调整转移影响城市化建设、占地多而税收贡献少、劳动密集型的劣势产业,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基础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工业经济结构。
(11)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速发展先进制造业,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提高企业系统集成化、生产自动化、产品智能化、经营管理网络化以及商务电子化水平。主动承接国际产业特别是产业链高端环节的转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地,重点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基地、中国纺织产业基地等,加快建设苏州沿江国际先进制造业集聚带和沿沪宁线高新技术产业带,提升制造业竞争优势。继续实施IT产业翻番计划,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在制造业中的比重。实施培育规模企业“220”计划,做强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带动中小企业成长。
(12)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并进。突破占领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新兴服务业,繁荣提升传统服务业,构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型服务业体系,力争到2010年服务业总量实现翻番。把软件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中之重,依托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软件、研发与设计产业,扩大软件外包业务。加大苏州港和保税物流园区开发建设力度,做强一批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加快金融机构扩容步伐,突破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培育多元化金融要素市场,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专业中介和商务服务业,扶持发展会展业,打响“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品牌。整合优化旅游资源,扩大苏州园林品牌优势,逐步形成以观光旅游为基础,文化、商务、休闲旅游为重点,社会旅游为补充的旅游新格局,努力建成旅游强市。积极发展现代商贸业态,提升观前、石路、南门商业中心,建设园区、新区中心商贸区,扩大消费热点,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建设江苏花桥国际商务城,提升常熟招商城、东方丝绸市场等大型骨干专业市场水平。稳步发展房地产业,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
(13)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完善“四沿”生产力布局,加快构建“两轴三带”产业发展新格局。把沪宁交通线东西发展轴和苏嘉杭高速公路南北发展轴,作为苏州未来经济集聚成长、快速提升的主轴线和中枢系统,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做好沿江、沿沪浙和沿太湖三条产业带的规划布局,沿长江重点发展基础产业和物流业,沿太湖重点发展旅游度假休闲及研发设计、文化、传统工艺等相关产业,沿沪浙地区要发展成为苏州承接上海辐射、吸纳浙江资本的前沿阵地。通过引导区域合理分工,促进要素有序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优势。
五、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
(14)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牢固树立以我为主的思想,以掌握核心技术、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为宗旨,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加大研发攻关力度,争当自主创新排头兵。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增强大企业的集成创新能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技术引进企业的二次创新能力,尤其要鼓励企业从技术引进向自主创新过渡,使企业成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依托创业服务中心、国际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加速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科技资源,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园、苏州科技城、苏南工业技术研究院等重点载体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鼓励发展风险投资,逐步提高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
(15)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优化创名牌的政策环境,扶持知名品牌自主创新,重点支持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争创名牌。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在工艺设计、产品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与国际认证体系接轨,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到2010年,力争全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销售比重达到30%。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支持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成为行业龙头。加快以品牌为纽带的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鼓励拥有名牌产品和商标企业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提升苏州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16)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其它行政性审批行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推进政府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公务员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政府发言人制度、听证会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专家论证、群众评议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和民主监督机制。
(17)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巩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成果,促进改制企业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和领域,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和社团改革,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继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服务体系,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支持一批民营企业集团和民营科技企业做强做大,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向科技型、规模型、外向型方向发展。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发展技术市场,活跃产权市场,规范土地市场,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六、建设全方位开放的先行区
(18)大力促进外资外贸外经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产业选择的力度,以资源节约利用、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为评价标准,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对区域经济贡献大的项目,着力引进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地区总部、采购中心和营销中心,提高引资水平和质量。引导外资投向服务业、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外资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做优做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一般贸易,推动加工贸易向研发和售后服务延伸,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名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构建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形成市场分布合理、产品结构优化、各类主体共同发展的外贸格局。推动“引进来”与“走出去”互动并举,引导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建立完善对外投资信息发布体系,促进各类企业“走出去”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吸引国内著名企业、上市公司、国家级大企业集团来苏投资兴业,积极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坚持学习上海、依托上海、服务上海、接轨上海,抓住上海举办世博会的机遇,全面接受上海辐射,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19)充分发挥开发区在对外开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加强要素资源整合,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各类专业园区和特色基地,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强化开发区的集聚功能和辐射效应。把苏州工业园区作为全市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大力吸引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和研发机构,积极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和高层次服务业项目,加快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园区。发挥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保税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各自的优势,加快推进6个出口加工区和苏高新保税物流中心建设,集中优质资源,着力发展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不断提高竞争能力。以集约利用土地和延伸产业链为目标,促进现有开发区与工业小区的科学整合和联合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0)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完善全市涉外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营造开放、透明、法治的投资环境。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的整体功效,降低商务成本与运作风险。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涉外知识产权。加强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协调配合,健全进出口商品预警机制,促进公平贸易,保障企业跨国经营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培养引进国际贸易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国外反倾销等案件应诉的管理和服务,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各类国际贸易摩擦。
七、建设中心城区和县级市集约发展的现代化城市群
(21)走集约型城市化道路。根据要素集聚、土地集约、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原则,调整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推进由中心城市、5个县级市城区、10个左右重点中心镇组成的城市群集约发展。强化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按照“组团式带状城市”发展模式和“东拓、北进、西控、南优”开发要求,在全面保护古城风貌的基础上,加快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开发建设,完善吴中区、相城区的城市功能,推进平江、沧浪、金阊新城和中央商务区建设,提升市域中心地位。增强县级市城区的枢纽功能,加强县级市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强化区域带动能力,加快建设优势互补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扶持发展重点中心镇,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增强要素集聚能力和人口承载能力,形成具有各自风貌和特色的现代化小城市。坚持以科学规划引导城市发展,强化“大苏州”一体规划,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增强规划的法定性和权威性,保证苏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个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稳妥实施。
(22)完善城市现代化基础设施。坚持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性、功能性、标志性、公共性重大工程项目,形成现代化的市域基础设施网络。构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开工建设城际铁路和市区轨道交通,完善市域高速公路网,优化市区路网结构,推进以太仓港为重点的港口开发与航道建设。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改建扩建骨干电厂,完善市域天然气管网,加快建设石油储备设施。实施区域供水工程,扩大集中供水范围。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新一代网络设施结构。大力兴建城市防洪、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水利设施,落实防洪保安和地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措施,抓好人防转民防工作,构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增强城市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
(2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下移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形成以市为主导、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为配合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水平,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和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加强城市设施和地下空间管理,促进城市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发挥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4)创新城市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适应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引入市场机制,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优化配置城市各类资源,最大程度地放大城市资源的利用效率。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建立市场化的土地配置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培育市场化融资主体,拓宽城市建设的资金渠道。加快市政公用事业产业化步伐,提高服务设施的运营效率。
八、建设文化强市、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
(25)加快建设“文化苏州”。深入实施《苏州市2001-2010年文化强市建设规划纲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创新,打响“文化苏州”城市品牌。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建设一批先进适用的文化设施和青少年活动场所,重点建设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新馆和文化馆新馆等,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产业政策,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实施精品文化工程,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史志档案发展,创作一批具备国家级水平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优秀作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古村落和古典园林、文物古迹的保护,积极抢救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昆曲、评弹、苏剧、苏绣、古琴、桃花坞木刻年画等民族民间文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促进本地文化和外来文化融合,构建特色鲜明、健康向上、包容开放的新苏州文化。
(26)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教育优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农村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力争到2007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完善教育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实施免费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建成一批开放共享的实训基地。重视和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抓紧建设苏州学院,全面完成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国际教育园建设,进一步巩固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加强上岗前就业培训和职后教育,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和老年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促进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合理调整教育布局,提高优质资源覆盖率。
(27)着力构建人才新高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全力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重点培养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外向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级技工人才,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增创人才新优势。实施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健全人才公共信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人才中介服务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人才基础信息库和人才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完善人才培养和流动政策,健全人才市场体系,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加快人才国际化进程,拓宽留学和培训渠道,大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为我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九、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28)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建设。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大力推进节地、节水、节能、节材,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实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强化产业准入制度,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促进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发展节水产业,强化城市生活节水管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推行节能降耗,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优化能源结构,建立以电力为核心的能源多元化供应体系。实施《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采用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重点从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搞好国家、省循环经济试点,开展循环经济型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态型居住区建设,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29)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原则,实施《苏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以建设生态市和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加快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确立禁止开发、限制开发、调整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域,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加快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规划建设生态林工程和湖泊湿地生态保护区,构建环苏州城区、沿江和城市间的生态缓冲隔离带,保障生态安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巩固工业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保护好长江、太湖、阳澄湖等饮用水源水质;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市区水资源综合治理工程,促进水体变清。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实行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建成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成社会化、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力争“十一五”期间市区和5个县级市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率先达到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
(30)正确处理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关系。立足于苏州的环境、资源条件和城市功能,研究确定市域人口最佳承载量,高度关注区域人口安全,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流动的调控作用,优先发展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加快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建立外来人口调控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现居地管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严格控制违反政策生育。倡导科学文明的现代婚育文化,实施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世代服务”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关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加强妇女儿童规划的制订、实施和监测。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强老龄工作,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示范区
(31)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经济发达地区社会建设和管理规律,创新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增加公共服务投入,加快构建与经济发展和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增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功能。加强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活动,倡导人与人和谐相处,实施“新苏州人”计划,增强社会和谐基础。
(32)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使社会各阶层共担改革成本,共享发展成果。坚持各种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依法调节过高收入,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格局。高度重视新时期的劳资纠纷,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医疗、住房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等问题。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捐赠、救助活动。严格落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33)保持社会稳定安宁。深入实施《法治苏州建设纲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城市。继续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构筑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细致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军警民联防、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遏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建设人民生活更为宽裕的宜居城市
(34)完善富民机制。始终把提高人民福祉摆上优先位置,建立完善居民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增长的机制。把推动民众创业作为富民的根本之策,大力弘扬创业精神,鼓励和支持广大民众自主创业、自办企业,提高居民经营性、资产性收入比重。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援助,加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特别是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促进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完善二次分配,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力用在群众直接受惠受益的实事项目、公益项目上。完善社会保障,巩固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健全农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35)改善人民生活。适应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完善消费服务体系,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引导居民消费向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推动旅游、信息服务、文化娱乐、非义务教育等进入城乡居民家庭,提高居民消费层次。围绕健康城市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就医环境,引导、扶持优质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重内涵的专科医疗机构,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加强疾病监测、监控,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救治应急机制,健全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振兴中医药事业,培育现代中药产业。加强和理顺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行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加快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引导居民增强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36)优化人居环境。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抓好社区、镇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加快古城、古镇生活设施和老住宅小区改造,提高改造品位,为人民群众提供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生活和居住条件。积极推进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城镇居民居住面积,提高住房成套率。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大公交投入,加快场站及专用道建设,提高公交覆盖率。完善路网结构,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加快公众网络和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宽带信息传输网,提高全市因特网和多媒体业务的普及率。
十二、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而努力奋斗
(37)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胜利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党的领导。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配优建强各级领导班子。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各级党委要拓宽思路和视野,全面分析和正确判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确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38)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做好民族、宗教、对台和侨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残联等群众团体作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民兵作用。一如既往地做好老干部工作。发展基层民主,依法完善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政治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做好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39)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巩固全市人民为实现“十一五”目标而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继续深入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诚信教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制度,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园区经验”,塑造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的新时期苏州精神。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理论创新。
(40)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构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充分运用党的历史经验教育党员,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实践中的先锋模范。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非公、社区、农村等领域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忠实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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