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卫生局长葛志健介绍情况
【龙虎网报道】宿迁卫生改革曾经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31日下午,宿迁市卫生局长葛志健在接受“富民优先江苏行”记者团采访时,介绍了宿迁卫生改革工作情况。
他介绍说,2005年,宿迁卫生工作全力推进“521工程”建设进度,全市卫生资产已达17.78亿元,比04年年底增长2.39亿元。市人民医院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增床位200多张,服务项目不断增加,首次成功开展了肝移植手术,并通过了省卫生厅三级医院验收,改变了无三级医院的历史。上海市东方医院投资3000多万元在市区建立上海东方医院集团宿迁分院,成功开展心脏手术49例,9月份该院骨科中心又挂牌成立。市区口腔医院、儿童医院、同仁医院、协和医院等专科医院也建成开业,钟吾医院在开发区新院址建成门诊楼,并搬入新址营业。泗洪县医院病房大楼建成使用。市中医院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新址迁建工程已开工建设。
谈起这些,葛志健自豪之情溢于言表,对于“民营化”,他一口气罗列了这些数据:“十五”时期是医疗卫生体制创新、卫生资源结构大调整的时期。经过改革,全市卫生资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民营卫生资产占全市卫生总资产由1999年的1.2%上升到2005年的64%,民营医疗资产超过政府医疗资产。通过医防分设,“政府办公卫,民资办医疗”,各级政府集中财力投入防保领域,使卫生资源结构得到优化,全市防保领域的卫生资产,占比由1999年8%上升到2005年的32%,基层卫生机构“重医轻防”问题得到解决。“十五”时期是医疗卫生机构活力逐步增强的时期。体制改革促进了机制创新,医疗单位发展动力增强。“十五”时期也是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在全国各地医疗价格一路快速走高的情况下,宿迁市医疗服务价格连续五年基本持平并有所下降,全市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我市得到有效缓解。
从2006年起,宿迁市财政每年安排激励民营医院发展专项经费,各县(区)政府也加大对民营医院的奖励力度,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对在市区投资3000万元以上,县级城市投资1000万元以上,乡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民营医院,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政府财力状况,按投资额大小进行奖励。新办民营医院可以自愿选择营利或非营利医院性质,并享受相应税收优惠。为了解除民营医院职工后顾之忧,所有民营医院均参照公立医院标准,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并可以随着人员流动在市内各地进行转移对接。民营医院职工按公立医院的标准享受社会保障。统一不同性质医疗机构人事管理,顺畅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人才自由流动。公办、民办医院的职工互相合理流动,任何单位不得为人才流动设置障碍。公立医院人员流动到民营医院工作,公立医院必须补齐该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所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民营医院职工流动到公立医院工作的,社会保险关系同时流动。在民营医院工作的职工,其资格认定、聘用、业务培训、职称评审、晋级、调资、评优、职龄计算等与公立医院职工同等对待。所有医疗市场向民营医院平等开放。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干部医疗定点和各类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选定上,在参加急救120医疗网络上,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样标准、同等条件、同样监管。有条件的民营医院可以申请有关卫生科研项目、课题并获得相应的经费资助。对民营医院救助无主病人、特困病人、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政府按花钱买服务的原则予以一定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