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06年9月26日召开。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南京全面开启“十一五”发展新征程、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时刻召开的。这是一次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的大会,一次选举新班子、促进新发展的大会,一次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大会。
展示新南京  

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
2006-9-28 15:30:43

  【龙虎网报道】近年来,江千区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全区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省、市先后在江宁区召开司法所建设现场会,省司法厅将“敢于作为、主动作为的开拓精神;服务中心、维护稳定的职能定位;着眼基层、夯实基础的发展理念”作为“江宁经验”在全省推广2005年9月和2006年9月,江宁区司法局先后两次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几年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发挥作用,以出色的工作实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东山街道司法所荣获全国人民满意司法所,3个司法所荣立集体三等功,100多人次受到区以上表彰,区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平安南京,创建最安全城市”先进集体和“十佳政法单位”。

  加强人民调解,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

  江宁区司法局积极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镇街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由司法所长担任主任,建立完善了调解工作网络,积极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社会矛盾,成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得力助手。

  探索社区矫正,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也是司法所承担的一项新职能。2003年,全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江宁区东山街道进行。去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铺开并取得实效,中央九部委在调研时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年4月12日新华通讯社第14期《内参选编》以《让犯人在社区服刑——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地见闻(上)》和《完善社区矫正机制需过“四道坎”——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地见闻(下)》两篇文章进行—了报道。

  开展法律服务,促进依法办事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在镇街的派出机构,围绕园区经济发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企业改革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政府重点经济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等重大活动。此外,司法所还参与了镇街政府信访接待,向来访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并汇总分析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镇街领导提出有法可依的司法建议,提高政府信访接待的质量。

  深化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全区司法所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趣味性和实效性。近年来,江千区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全区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省、市先后在江宁区召开司法所建设现场会,省司法厅将“敢于作为、主动作为的开拓精神;服务中心、维护稳定的职能定位;着眼基层、夯实基础的发展理念”作为“江宁经验”在全省推广2005年9月和2006年9月,江宁区司法局先后两次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几年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发挥作用,以出色的工作实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东山街道司法所荣获全国人民满意司法所,3个司法所荣立集体三等功,100多人次受到区以上表彰,区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平安南京,创建最安全城市”先进集体和“十佳政法单位”。

  加强人民调解,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

  江宁区司法局积极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镇街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由司法所长担任主任,建立完善了调解工作网络,积极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社会矛盾,成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得力助手。

  探索社区矫正,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也是司法所承担的一项新职能。2003年,全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江宁区东山街道进行。去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铺开并取得实效,中央九部委在调研时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年4月12日新华通讯社第14期《内参选编》以《让犯人在社区服刑——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地见闻(上)》和《完善社区矫正机制需过“四道坎”——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地见闻(下)》两篇文章进行—了报道。

  开展法律服务,促进依法办事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在镇街的派出机构,围绕园区经济发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企业改革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政府重点经济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等重大活动。此外,司法所还参与了镇街政府信访接待,向来访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并汇总分析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镇街领导提出有法可依的司法建议,提高政府信访接待的质量。

  深化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全区司法所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龚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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