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今天是元宵节,是烟花爆竹在今年春节绽放斑斓色彩的最后一次演出。无论销售还是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都对这一天怀着美好的憧憬。
有限开禁进入第二个年头,人们对于烟花爆竹的关心不再是可不可以放,而是在哪里放更可行的问题。而根据有关部门的“暗示”,明年有可能只划定一定的禁区,禁区之外市民可以尽情燃放烟花爆竹。不出小区大门就能买到鞭炮,走出楼梯口就能燃放烟花爆竹成为绝大多数被访者的愿望。或许明年春节期间,这一梦想能够成为现实。
【现状】
定点燃放两头不讨好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中华路91号燃放点,这里是一处荒废已久的工地,离入口不远处,是四家并排设置的简易烟花爆竹摊点,摊点的销售人员眼巴巴地盯着出口处。
“最多时,同时有200人左右在这里放烟花爆竹,主要是一些年轻人和附近的居民。”值班的曹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地上脏兮兮的,没多少人愿意来!”一位姓张的摊主却大声喊道!记者在现场呆了大半个小时,一共只有两位市民前来购买了100多元的烟花爆竹。
“小区里有得卖,不过我还是觉得定点销售的质量有保证,但是我还是准备买回家在门前空地上放的。”两位“客人”之一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他买了50多元的烟花,给女儿买了些好玩的。不过是回家放的。“深更半夜的,带家人小孩到工地上来放烟花,附近的可以,稍微远一点,谁会来呢?大家都图个热闹和开心,也不愿意出事,会注意安全的!”
“进了18000元的货,到现在才卖出12000元左右,本来想在除夕就卖完,然后再进货的!现在是人辛苦了,钱也没赚着!”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摆在居民区内烟酒店里销售的烟花爆竹因市民购买更方便,销售红火。“前两天,我到小区内的杂货店买烟花,两个店都在2月6日前脱销了。不然今天我不会到这里来买!”
指定销售点不如人意
集中燃放不叫好不叫座,游击摊点或居民区里的销售点反而因为符合老百姓的消费心理及燃放习惯而如鱼得水。
据南京日用杂品总公司总经理刘金龙介绍,南京市日杂公司去年备下1000万元的烟花爆竹,但是,到昨天为止,销售出去的只有300万元。这个成绩比去年的220万元有了一些提高。但是不能与南京市流动摊贩赢得的业绩同日而语。保守地估计,南京市一个春节的烟花爆竹消费量不会低于1000万元。最后一波燃放高潮应该是今天。这个时段可以提供的市场容量大约在50万元左右,但是,南京市日杂公司的刘金龙对自己公司最乐观地预期只是销出10万元的商品。
据介绍,场地条件不好也是不受南京市民欢迎的重要原因。在今年指定的27个燃放点中,三分之一是拆迁后待开发的工地,地面高低不一,周围环境也比较恶劣,所以,仅石头城公园、白马公园、长巷、家居乐广场等开阔平坦的几个地方销售较好,其他地方的销售份额基本都被流动摊点或是设在小区的无证摊点“抢”走了。
这样的尴尬如果不能说明问题的话,我们可以看看其他城市取得的成绩是否不比南京强。相关报道显示,北京市今年在烟花爆竹销售方面的收入就达1亿元人民币。其中五环以内的城区销售额达4000万元。这一成绩的取得既有北京市人口众多的因素,也有销售点设置合理,消费者购买方便的原因。
【纵深】
市民为何不愿意去燃放点
南京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年“有限开禁”的实践表明,政府在保证安全的前题下满足市民愿望的良好初衷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定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并不为大部分老百姓接受。原因是这样的管理方式是要求市民改变习惯适应政府的规定。说到底,是定点销售和燃放的方法与南京的习俗有冲突。南京人燃放鞭炮的传统是在除夕夜的零点、大年初一早中晚、初五早中晚在自家门前燃放鞭炮。除了恋爱中的小青年,谁会在大冷天里跑几里路到挤着许多人的地点呛着风凑热闹,多数人还是习惯于一家人在家门口团团圆圆开开心心地享受过年的红火。
指定燃放点太少则是另外一个主要制约因素。南京市今年1月22日确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点仅27处,其中鼓楼区4处,可容纳市民12000人左右,玄武区4处,最大容量不超过10000人,白下区4个,最大容量不超过10000人,下关区5个,最大容量不超过15000人,建邺区5个,最大容量不超过15000人,秦淮区5个,最大容量不超过15000人。总容量最高也只有77000左右,占南京六城区常住居民总数的2%都不到,也就是说,如果只能到燃放点燃放,南京市仅有2%的市民有机会燃放烟花爆竹。
“禁点放面”有望明年实施
记者获悉,今年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方案原本是管住重点、面上放开,因为遇到不同意见,便改成设燃放点的形式。而总的看来,不设“燃放点”改设“禁放点”是符合大众的习惯,也与各方面的意见相吻合,顺利的话,明年就有可能成为现实。一方面是民心所向,除夕夜南京城遍地开花,禁放令管不住市民的热情;另一方面,是政府有关部门注意到这一现象后,希望调整管理规定,以适应民俗。堪作佐证的是,在前两天召开的总结会上,南京市副市长靳道强要求,所有相关部门全力以赴,确保今年的有限开禁在正月十五前顺利完成。至于明年怎么办,他的意见是听取各方意见,总结今年的得失,学习外地的经验。而外地的成功经验,大多是划定禁放区,其他场所可以尽情燃放。
昨天,记者问及对于有限开禁还是“禁点放面”的意见时,南京市禁放办有关人士表示,法规与民俗存在矛盾,一时也无法解决,但是放好还是禁好,问问普通市民就知道了。
南京日用杂品总公司总经理刘金龙认为,在符合国家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实行“禁放区管理”,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供货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学习北京的经验,每几百米就设立销售专柜,明码标价进行销售,既可以降低成本,也可以让消费放心购买,还可以遏制“水货”的销售。南京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赞同禁点放面,他表示,禁点放面后不仅方便市民购买燃放,使管理更富有人文关怀,还可以保障安全系数,首先是经专门培训后,设立专柜经营,保证销售人员资质。这样既符合国家对烟花爆竹零售的相关规定,还可以改变今年南京的销售点摊主成分复杂的现状。
【新闻链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其他城市烟花禁放情况
北京五环以内的非禁区不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原则如下:不能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不能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燃放,需由成年人陪同。
上海1997年开始实行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下列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一)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驻地;(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场所;(三)车站、码头、机场等重要场所;(四)重要军事设施;(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六)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单位等场所。内环线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沈阳2003年1月5日起限时燃放改全天燃放。沈阳市大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地区仍为限放区,限放区内2003年1月22日至2月15日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以前在此期间只允许除夕和元宵节24小时燃放,其他时间每日早6时至晚10时可以燃放。
济南2004年11月25日批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在该市绕城高速公路区域范围内的下列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医院、疗养院、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学校教学区;(二)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变电站、高压线、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安全保护范围内;(三)林地、绿地、苗圃;(四)文物保护单位;(五)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六)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凉)台、窗口;(七)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第六条规定在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