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对申报人条件的审核:
1、申报人必须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学历以获得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职称以各级地方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证书为准,其中系统分析员资格可视为高级职称。
2、申报人必须担任所在企业的部门经理或技术主管以上职务。
其中部门经理根据企业下发的任命(任职)书判定,只包含部门正职以上职务。技术主管既可根据企业下发的任命(任职)书判定,还可根据由企业出具的本人在承担的企业各类计划项目实施中的主要人员名列审定,一般应为项目实施主要人员中的前三名。
3、申报人“2002年1-12月个人收入为10万元以上”根据其当年度纳税推定部分与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之和确定。申报表上的相关数据税务部门盖章后有效。税务征收地和归属地必须填写清楚,以便于财政部门资金分解。
4、申报人“任职时间1年以上”以2003年11月向前推算。
二、关于对其它材料的审定:
1、提供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在申报时提供原件当场审验。
2、所购商品房日期以签定的购房合同为准,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屋产权证上的署名可为申报人本人或其配偶;
3、所购汽车日期以购车发票为准,署名可为申报人本人或其配偶,汽车牌照必须为南京市籍。
南京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