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
北京二手房过户将征土地增值税
北京市地税局自今年12月1日起,在转让二手房过程中,本市将要求个人售房者必须提供土地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或相关的涉税证明,才能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其实,这个税种并非新征的,此前北京税务部门也有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即对于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免征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居住满3年来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末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但是这个税种女口同个人所得税一样,以前虽有规定要求征收,但事实上北京只有通州、丰台等区县在收,其他一些区县并未强制征收土地增值税。而此次北京税务部门明确将土地增值税完税证明与过户挂钩,其实是明确了要强制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北京的规定,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凡纳税人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以及纳税人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税务机关均按照增值额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执行。对那些既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纳税人,采取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1%的征收率,来计算需要征收的土地增值税。
南京目前暂未强制征收
北京强制征收土地增值税即将正式实施,这让不少南京市民忧心忡忡,他们都很担心南京市会不会也征收个人二手房转让增值税。
根据省地税的文件规定,市民转让普通住宅时,现阶段仍免征土地增值税,而非普通住宅应当征收。但事实上,即使是非普通住宅,目前南京也来强制征收土地增值税。南京我爱我家、21世纪不动产南京区域分部等中介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均证实,南京在个人二手房转让时暂时都未征收此类税种。而有关人士表示,即使将来哪天南京也将仿效北京采取同样的做法,受影响更多的将是非普通住房,普通住房的转让不会受到影响。
中介担心房价再被拉高
今年6月份和8月份国家连续两次调整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南京二手房市场遭遇到不小的冲击,最近逐渐恢复了元气。仅以21世纪不动产南京区域为例,11月份上旬的成交量就达到10月份同期的200%。
21世纪不动产南京区域分部的武从琳经理表示,今年市民购买二手房的井喷期在往后延迟,“这可能与今年的一系列调控政策有关”,市民购房需求一开始压抑了,“金九银十”刚好成了政策消化期。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望,很多购房人逐渐意识到迟买不如早买。
有关人士顾虑,如果南京征收个人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看似打压了部分投资;投机行为,但有可能再次冲击二手房市场,并进一步拉高房价,使普通购房者对价格节节攀高的二手房望而却步,转而购买新房或继续持币观望。
对于这种担心,21世纪不动产南京区域分部的武从琳经理比较赞同,她认为南京市从激活和培育二手房市场的角度出发,短期内还不会征收这一税种,这样可以保证市场的良性发展。“不过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南京也不排除征收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的可能”。
未来征收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相比于中介的保守,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的葛扬教授则认为,南京征收土地增值税并非没有可能。
葛教授认为,征收土地增值税从一定程度上讲,会促使二手房价格提高,这在抑制部分购房需求的同时,也使房产市场的利益分配更趋合理。这些年来,二手房价格涨了不少,而国家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在土地增值上却没有具体体现。这样的分配显然不是很合理,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梳理,使各方利益得以平衡。当然,征收土地增值税后也不排除会出现一些重复的税种,这就需要对已有税种进行整合。
如果南京征收了土地增值税,那么这笔费用会不会直接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葛教授对此并不否认,他觉得这要看收税的方式,如何在乎衡利益分配的同时,避免房价再次被拉高,有关部门需要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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