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南京市物价局、房产局昨日公布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意见,改变过去分拆迁区域限价的办法为全市总限价,今年全市经济适用房的中准价将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2700元以内,销售价最高上浮3%。
经适房成本倒挂了
据悉,南京经济适用房亏本的状况已好多年了。在2003年以前,南京市就采取了全市总限价方法,但当时的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平均比成本低干元以上,2004年,南京市参照外地城市做法,采取了分区限价的方法,规定了在雨花、栖霞等拆迁区域为五区到六区位置的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六区指导价为1500元—1800元/平米,五区指导价为1500元—1800元/平米,四区的经适房则由物价部门初审价格后,报政府批准。这种分区限价的方法实行2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经适房依旧销售成本倒挂。有关人士指出,一方面,2004年以来政府给的拆迁补偿大幅增加;另一方面,近两年物价总水平上涨的背景下建筑材料价格节节攀升。导致房屋建设成本增加,这些都是导致经适房要调价的直接原因。
全市限价2500—2700元/平米
在明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今年南京市对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指导意见较过去有多处调整,《意见》中规定。200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不再实行区域限价,实行全市总限价,控制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2700元以内。过去位于栖霞区、雨花台区的一些五、六级区域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将有较大幅度提高。绕城公路以内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超过总限价的,经市物价局初审后,报市政府批准。同一项目、不同开发阶段,如因规划、征地拆迁等使成本发生较大变化,可实行分期定价。实际销售价格可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3%,下浮幅度不限。非政府投资的项目符合中购条件的被拆迁人,经审核后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价格缴纳房款;建设单位应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价格的30%,另行向政府缴纳政策性差价,该款项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每平方米最高涨幅近千元
记者了解到,列入今年南京市重点建设的。十多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大多位于拆迁位置的五、六级区域,如春江新城三期、摄山新城二期、雨花西善桥、占雄村等等,这些地段的经济房目前大多为每平方米1800-2100元左右,实行新指导价后,这些经济适用房最高售价可在每平方米2700元基础上上浮3%,涨价最大空间接近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