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昨天是2007年的第一天,也是南京市房管部门推出的新版购房合同正式启用首日。记者昨天随机采访了市区几家楼盘后发现,绝大多数在售项目并没有向购房者提供新版购房合同,而准备买房的市民对新合同也心存疑虑。
记者昨天下午致电位于江宁区的银河湾花园小区时,一位售楼小姐告诉记者,他们楼盘目前并没有使用新版的购房合同,主要原因是开发商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是在2006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售项目仍可以使用老版合同。主城区中央路上的天正湖滨项目销售人员同样对记者解释说,他们提供给消费者的也是老版合同,不过即将推出的新一期项目将全面启用新版合同,届时会向购房者解释清楚,并介绍如何使用。记者随后还采访了左邻右里、木马公寓等几家楼盘,得到的几乎都是同样的答案。
负责制定新版购房合同的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新合同是从昨天起正式启用,但并非所有的楼盘都得在这一天向购房者提供新版合同。根据规定,凡是在2007年1月1日后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在其开盘销售时才必须严格使用新版合同,而房管部门规定从领证到开盘的最长期限为30天。也就是说,购房者最晚得到这个月底才能使用新合同,最快的也要等到三五天后了。
购房者对新版合同究竟如何看待呢?在邮政局工作的林师傅乐呵呵地对记者说,他正打算趁着元旦放假的日子陪家人到几处心仪的楼盘看看房子,至于新版合同,他认为有关部门花了很多心血制定出的新合同将更加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销售行为,“听说交付条件、面积核算等许多过去扯不清的问题这次在合同中都做了明确约定,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肯定是好事啊”。而仍有不少购房者对新版合同不太“放心”,他们认为开发商天天“研究”这份几十页的合同,肯定有空子可钻。新街口一家商场的营业员小刘说,“我们一辈子才买一次房子,也就签一次合同,他们开发商每天都面对这些文本、条款什么的,‘吃’得肯定比我们透,不管什么新合同还是老合同,消费者永远都是弱势一方”。在银行工作的老李表示,启用新合同只能令开发商少钻空子,但要彻底“堵漏”还不太现实,比如购房者在拒绝收房时,损失究竟该如何赔付一直就未有定论,新合同虽然涉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会遇到新问题,因此他建议新版合同还应进一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