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两条例昨天起重新公布实施。
修改后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高速公路上驾驶的处罚规定。不按规定速度、路线、标志行驶、停车的,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检修车辆的车辆驾驶员,由公安部门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车辆遇障碍或者发生故障停车后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驾驶清障救援车辆执行任务时不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由公安部门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车辆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的以及驾驶非清障救援车辆拖拽故障车、事故车的,由公安部门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