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自行车仍需上牌
第十六条 下列非机动车应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一)自行车(二)电动自行车(三)人力三轮车(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马路可划车位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停车泊位施划工作规范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停车泊位的收费及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遵循行人优先
第三十七条
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
>>变道尤需谨慎
第三十八条
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二)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三)依次按顺序行驶,不得频繁变更车道(四)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停车要按规定
第四个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禁止停车或者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二)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三)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
>>自行车只能带小孩
第四十五条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
>>保险先行赔付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按以下规定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
(一)非机动车、行人负全部责任的,减轻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九十(二)非机动车、行人负主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三)非机动车、行人负同等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四)非机动车、行人负次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行人闯红灯罚20元
第五十四条
行人或者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十元罚款:(一)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没有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三)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停留的(四)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五)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的。
>>骑车闯红灯罚50元
第五十五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一)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三)醉酒驾车的(四)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五)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六)驾驶加装动力置的自行车、三轮车的。
>>不系安全带罚50元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一)行经人行横道或者遇行人横过道路,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三)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四)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五)驾车时有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六)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七)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九)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或者行驶证的(十)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十一)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十二)在驾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十三)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但教练员随车指导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十四)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
>>违规超车罚100元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一)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二)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四)不按规定会车或者超车的(五)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六)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八)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九)在路口转弯时,妨碍被放的车辆、行人通行的。
>>逆向行驶罚200元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二)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的(三)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继续通行的(四)不服交通警察指挥的(五)连续驾驶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六)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七)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侯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的(八)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九)在禁止掉头的地方掉头的(十)在禁止倒车的地点倒车的(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十)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十三)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或者记分达到十二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十四)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客车超载可重罚
第六十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无照驾驶最高罚2000元
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营运汽车的,处以二千元罚款(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处以一千元罚款(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四)将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的,处以一千元罚款(五)将非营运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的,处以五百元罚款(六)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以二千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以一千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五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