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新闻索引
实施责任倒查制度,驾校、车管等部门要对新手交通死亡事故承担相应责任;设立驾校排行榜,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驾校排名一次;质监部门督促机动车生产企业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检查……江苏省公安厅日前牵头制定了《关于深化“五整顿”“三加强”活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等方面出台了八大措施,重拳整治道路交通安全。
举措一:新手肇事推行责任倒查
关键语句:设立驾校排行榜;责任倒查,新手发生交通死亡事故,驾校和车管部门都要承担责任;新手事故率直接决定车管所等级评定;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拒不参加法规学习、考试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相关政策:当前学驾驶人数众多,而驾校良莠不齐,新手驾驶员交通肇事率居高不下。去年江苏省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16369起,死亡4167人,分别占总数的52.1%和51.4%,新手事故多发的情况触目惊心。为此,公安部门将建立驾校的考试合格率和3年以内驾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驾校的考试合格率和3年以内驾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交通部门设立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半年排名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一年内培训质量两次排名最后的驾校进行整顿,对拒不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驾校驾驶培训资格和教练员准教资格。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由省、市公安、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驾校培训和车管所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有关教练员、考试员、驾校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一年内本市3年以内驾龄驾驶人在全省范围事故率超过10%的,车管所不得评为一等以上;超过20%的,车管所评为等外。
举措二:异地违法记分可转本地
关键语句:高速公路实行全省联网查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超限超载车辆的运输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按标准悬挂标志。
相关政策:全省公安、交通等部门将联动治理超速和客车超员、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年内高速公路实行全省联网查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在国省道干线公路及省、市际治安卡口,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超速违法的公路电子监控设备,对监测的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逐起发出处罚通知单。全省建立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平台系统,落实交通违法记分转递制度,使在异地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将不再“漏网”。
举措三:事故情况影响企业准入
关键语句:客车上必须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重型货车须设置反光标识。
相关政策:公安、交通部门实行信息共享,联动管理运输企业。公安部门及时将运输企业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及运输企业,交通部门将交通事故情况作为运输企业市场准入、资质等级评定的依据,定期将车辆、驾驶人、新增线路等情况通报公安部门,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等“三关”。
举措四:缺陷汽车召回将成常态
关键语句:缺陷汽车实施召回制度;清理整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完善报废车辆信息库,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就地强制报废。
相关政策:公安、经贸等部门将及时查处非法生产、拼(组)装、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成品及配件的行为,以及非法回收报废车辆的行为,从源头上扼制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违规生产的车辆出厂。质监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其对缺陷汽车实施召回制度;同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和检测员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对检测机构实行综合治理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检测人员实施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存在只收费不检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的检测站,停止其检测业务,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发生违规问题的,撤销其检测资格。年内实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与车管所联网,对上线检测车辆信息实时监督。公安部门建立完善报废车辆信息库,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主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告,督促报废车车主办理相关手续。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就地强制报废。公安部门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严格按照《公告》及有关国家标准核发牌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
举措五:交通安全标志不再缺失
关键语句:公布省级挂牌治理危险路段;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
相关政策:《意见》要求,交通部门要继续做好危险路段的判定和治理整顿工作,在确定危险路段时,对公安部门提供的事故多发路段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对核定的事故多发路段要制定计划,落实整改。在各地排查上报的基础上,由省交通、公安、安监部门研究确定一批省级挂牌治理的危险路段,组织整改工作。交通部门加快完善一、二级国省道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的限速标志、让行标志标线的设置调整工作。
举措六:重大事故政府也要担责
关键语句: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检查。
相关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把安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有关规定,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发生3起一次死亡6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检查。对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级政府有关执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交通安全法律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执法和管理行为。
举措七: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关键语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延伸至乡镇;交通安全与生产达标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城市公共交通要大幅向乡村辐射。
相关政策:从2004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来看,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37.8%和41.1%,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据此,《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向乡镇延伸,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机制,突出抓好农村县乡公路交通安全和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的管理等工作。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向乡村辐射,通过市场化方式服务农村,方便农民出行。公安部门在加强国省道干线公路管理的同时,要将警力向农村县乡公路延伸,加强路面巡逻检查。
举措八:交通安全列入普法教育
关键语句:各级政府都要履行交通安全宣传义务;交通安全法纳入全民普法和学校法制教育基本内容。
相关政策:《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不再由公安交管部门单独承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教育、宣传等部门均要结合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到每个管理部门、每个运输企业、每个从业人员,教育到群众特别是农户和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作为大、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