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从今天起,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向社会承诺正式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六项告知服务。据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告知和非现场告知两种方式确保交通安全执法服务告知到位。
据介绍,交管部门此次履行的六项执法告知服务内容为:一、交通安全违法记分临界告知。对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安全违法累积记分达到9分的,提供告知服务。二、交通安全违法累记12分告知。对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累积达到12分的,提供告知服务。未告知的,其后对同一记分周期内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予记分。三、电子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及时公告。除违反信号灯通行和高速公路限速规定外,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车辆在同一监控点的同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达3次尚未处理的,提供告知服务。未告知的,其后对同一种车辆在同一监控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处罚。四、驾证审验、换发逾期告知。对驾驶人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定期审验、换发手续的,提供告知服务。五、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逾期告知。对机动车逾期未办理安全技术检验手续的,提供告知服务。六、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在机动车已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前2个月,提供告知服务。
为确保将此项执法服务告知到位,南京交管部门将采取当场告知和非当场告知两种方式。当交通民警在下列执法工作中,发现南京市机动车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符合六项告知服务的情况时,须当场告知。1、执勤民警在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2、各交警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3、处理交通事故需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4、其它执法工作中需要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交通民警当场向驾驶人告知的,须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决定书》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告知的具体内容;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达到12分的,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正证和副证,通知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对驾驶证换发逾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逾期的,应当依法处罚,并责令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除交通执勤民警已当场告知外,对应当提供告知服务的六种情形,交管部门将通过挂号信邮寄《告知单》和登报公告等途径进行非当场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