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兼顾国家、企业、群众三者利益,兼顾发展能力强的和发展能力弱的群体的利益,兼顾改革中得益较多和得益较少群体的利益,兼顾社会中先富与后富群体的利益,兼顾不同行业群体的利益,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处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一节 坚持富民优先
积极鼓励创业。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积极推动民众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提高经营性、资产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的比重。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金融财政政策对民众创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实施创业辅导工程,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对创业者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创业者的社会地位。
努力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行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市场主导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继续实施并完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建立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增加培训经费、政府购买岗位、实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失业率,裁员超过一定比例的实行事前报告制度,企业改制、破产前应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落实职工安置及社会保障资金,防止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建立健全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加强街道、社区就业再就业平台建设。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促进和规范就业中介组织发展,鼓励开展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劳务租赁、劳务输出和海外劳务等业务。强化对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办法,保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积极提高居民收入,重点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建立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引入合伙人制度,促进多元化、灵活的投资机制形成。稳步提高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加快建立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公务员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增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养老金)随在职职工收入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调整收入分配,不断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最低工资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困难人群的生活补贴。加强收入监管和税收征管力度,强化收入调节的功能。努力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收入分配格局。到2010年,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达到40%左右。
提高生活质量。加强城乡居民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使居民享有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管理有序、生活便利的社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丰富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普及文化设施,提高娱乐消费水平。加快城市内部和城乡之间公共交通建设,形成便捷、舒适、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高出行效率。推行带薪休假。努力使全省城乡居民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品、呼吸上新鲜空气、走上快速便捷路。
第二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把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及能力作为重要目标,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快建立统筹城乡、覆盖广大劳动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重点将非公所有制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范围。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农村逐步建立和完善由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组成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老年农民救助制度,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参加各种类型的商业保险。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积极推广实施和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适合不同人群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协同推进生育保险。合理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工伤储备金制度。继续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覆盖面。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及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总体水平,使广大参保对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省级基金预算管理和省级调剂金制度,完善困难市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办法。强化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及信息网络建设,将服务的网络延伸到街道、社区及乡镇,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广大参保对象;实施“金保”工程,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切实关心困难群众。关心被征地农民、下岗失业职工、城市住房拆迁居民等困难群众,完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证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解决好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逐步解决困难家庭看病难问题,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的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扶持困难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江苏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红十字”、慈善事业和公益性基金会组织等事业,建立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机制。发挥慈善机构的作用,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筹募慈善资金,开展各类慈善活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咨询。
第三节 建设文化大省
按照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市场体系的建设,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努力多出人才多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快文化事业建设。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建设一批功能实用、标准较高的文化产业设施,重点建设江苏大剧院、江苏广电城、江苏美术馆新馆、南京博物院二期等工程,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改善基层文化设施条件。完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具有江苏特色的优秀文化。积极推进重大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保护档案文献遗产,推进档案数字化,提高档案馆服务功能。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积极打造江苏文化品牌,精心组织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
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和落实文化产业政策,大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扶持开发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新品。高度重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领头人、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围绕做大做强文化集团、增强中小文化单位活力、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目标,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分类改革。积极调整文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优化增量,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入文化事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加快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发展体育事业。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增强人民体质。高度关注青少年身体健康,着力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重视发展农村体育事业,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承接和举办好重大体育赛事。探索体育运动项目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加快体育场馆多元化经营。
第四节 发展卫生事业
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作为“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水平和健康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建设。高度关注人民健康,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能力,继续降低重大传染病的危害。加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重点建设农村地区妇幼卫生服务机构,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整合城市公共医疗资源,鼓励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辐射,扩大农村和基层公共卫生资源的比重。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强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基础地位,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构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相互合作、双向转诊的两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装备水平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经济。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改组,整合医疗卫生资源。鼓励社会资金、外资进入医疗市场,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和投入机制。改变“以药补医”状况,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监管,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财政对贫困地区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探索农村医疗保险新途径。力争到2010年新型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
第五节 强化社会公共管理
建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应急预案。强化公共场所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直至关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十一五”期间,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力争每年下降2.5%。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增强防治洪涝灾害的能力。加强气象、地震、地质和风暴潮等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建立重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加快防灾减灾系统现代化建设步伐,重点加强人口和产业密集地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健全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第六节 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的新时期江苏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平安江苏建设,着力构建诚信江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争先创优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抵制封建迷信。深入开展以城市、社区、行业、“窗口”单位和村镇为重点的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居)民民主议事的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对经济薄弱的乡村给予适当行政经费补助。健全人大、政协、媒体和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机制。“十一五”末,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率达到90%,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率达到95%。
建设法治江苏。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完善普法教育的考评体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自觉遵守宪法、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加强地方立法,形成较完备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具有江苏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完善公共权力有效制约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素质。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和惩治司法腐败。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的劳动、教育、收入、健康、休息、社会保障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坚持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国防动员工作。支持军队建设,做好双拥、优抚和安置工作。
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行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建设平安江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立社会舆论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依法信访秩序,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落实社区专业防范力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反恐怖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
建设诚信江苏。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信用服务两大体系。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开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失信行为惩戒三个机制。加强信用法规建设、信用市场培育和信用行业监督,建设企业、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诚实守信氛围,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公信力的显著提高。到2010年左右,基本形成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第九章 人口资源环境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落实计划生育、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进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形成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加强人口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重点控制农村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化和信息化水平。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全省总人口为7600万左右。
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逐步实行免费婚前检查,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现优生优育。实施出生人口性别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握人口老龄化趋势,关心老年人口,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增强社会的老龄服务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医疗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社会氛围。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保障残疾人权益。将残疾工作纳入公共服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贫困残疾人脱贫、残疾儿童及少年义务教育、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第二节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为重点,制定差别化政策,大力推进全社会资源节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节约型社会。
节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措施。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实行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和投资强度控制标准,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禁止城镇和各类开发区无序扩张,建设紧凑型城镇。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合理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搞好煤炭塌陷地治理。
节约能源。限制高能耗产业发展,强制淘汰耗能高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切实贯彻能源效率标准,对家电产品和照明产品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鼓励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新建的建筑物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的使用。鼓励使用节能型交通工具和太阳能产品。在工业园区推广热电联产和余热利用。积极发展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暖房等产品,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扶持一批节能技术项目。
节约用水。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加强灌区节水改造,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喷灌、滴灌,使灌溉利用系数达到0.5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推广住宅小区的雨水利用和中水回用,推进城市尾水资源化利用;缺水地区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做好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使用;实施农业、工业节水示范工程,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灌区、社区、城市。到2010年,40%的设区的城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10个城市达到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标准,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降低到250吨。
节约原材料。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加强金属材料、木材、水泥等材料的节约代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研究实施节约包装材料的政策措施,坚决遏制产品的过度包装。积极采用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
资源综合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的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电子废弃物等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循环使用,加快发展废物回收利用产业。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逐步落实废旧家电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鼓励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推广新技术,降低化肥、农药施用量。
第三节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环保优先,推进生态省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左右。
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把太湖、淮河、长江等流域作为水环境治理的重点,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水质改善。在重点企业开展“有毒物排放清单”试点工程,推进清洁生产。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加大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的建设,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有机毒物监测,建立饮用水源安全预警系统,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重点区域尾水排放通道和生物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减少向太湖、长江等水体和南水北调输水线的尾水排放,保护流域水质。加快南水北调东线、泰州引江河、通榆河、望虞河、淮沭新河等清水通道建设。到2010年,全省重点流域COD、氨氮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5%左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5%。
区域大气环境治理。以控制酸雨和粉尘污染为重点,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削减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总量,着力减少重点城市酸雨发生频率。重点加大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力度,新上项目必须同时配套脱硫设施,已建项目要尽快补建脱硫设施。加快城市燃煤锅炉气化改造,逐步淘汰城市燃煤小锅炉,加强城市气化工程、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标准。到2010年,全省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增加10%左右。
城乡环境污染治理。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低能耗、低排放车辆使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的试点工作,制定化肥、农药使用的技术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核安全监管及放射性、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工作。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建设绿色江苏。加快沿江、沿海、沿湖、沿河、沿路等生态林网、经济林网建设,按照“一区两带三网多点”的布局要求,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在工业园区周围建设生态隔离带。加大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力度,强化湿地保护,逐步扭转全省湿地面积有所减少、生态功能逐步退化的趋势。注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推进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养殖、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示范园区和基地工程建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投融资机制,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坚持环境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环保准入制度,引导石化、冶金、造纸等行业的合理布局。加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和环保监测、监察体系。
第四节 发展循环经济
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重点从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次,大力推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发展模式,推进全国首批循环经济试点省份工作,建立政府推动、公众参与、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循环经济发展机制。
推进企业内部小循环。依法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实施力度,支持企业通过改进设计、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方案,按照绿色产品的要求加快升级换代,实现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资源利用和生态影响最小化,加快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在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等行业建设一批“零排放”试点示范工程。对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企业加强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增强产品的环境竞争力。
推进产业园区中循环。以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为主要途径,引导不同产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资源在不同企业之间和不同产业之间的充分利用,建立起以二次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循环经济机制。加快产业园区的生态化转向,积极推进零排放工业示范区建设。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
推进社会大循环。按照建设生态社区和生态城镇的要求,规划建设节能型城镇,减少资源消耗。推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循环经济社会体制。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建立社会化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加强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手段,引导企业和居民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在立法方面,明确企业的生产、包装、回收的义务和责任。在投资引导方面,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给予扶持。在能源资源消耗环节,制定并完善阶梯式水价、峰谷电价和差别电价等。在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推进各种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在社会消费环节,鼓励使用绿色产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
第五节 加强资源管理
按照“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的原则,加强对土地、水、矿产、岸线和海洋资源的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全面落实保护耕地各项措施。结合空间功能区划,完成省、市、县、乡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合理规划和整治村镇建设用地。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五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控制在8万公顷以内。
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调配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建立湖泊资源保护体系。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逐步理顺水价结构,建立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和合理的比价关系,制订实施水资源、城市供水和水利工程供水、再生水分类价格等政策,建立有利于节水的水价计征方式。加强深层地下水禁采、控采管理。
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进行开发。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地质储量,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大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按照矿山的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要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禁止粗放式开采,严格限制开山采石。加强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建立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和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建设生态矿业。
长江岸线资源管理。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根据岸线功能属性,合理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岸线资源,提高岸线利用效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岸线资源的审批,禁止乱占滥用。编制《江苏省长江岸线利用总体布局规划》,加强对长江岸线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海洋资源管理。按照全省海洋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地开发海岸线。加大对海洋环境和生态的保护,积极整治陆源污染,修复海洋重点功能区生态功能,促进海域环境质量改善。控制近海捕捞强度,积极保护海洋生物资源,重点保护好吕四渔场、海州湾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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